|
|
|
|
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102期 唱我所信‧信我所唱 |
|
|
本期主題 |
流行音樂可以有福音嗎?—訪黃國倫 |
|
關鍵字: |
作者/陳雅君.林淑芬
()
|
|
|
如果一首歌能產生福音的氛圍,並且能將作者本身對上帝的渴慕結合起來,這首歌就能帶出信息,就能感動人、產生力量,而這就是福音音樂的本質。
在國外,「福音音樂」和「流行音樂」、「搖滾音樂」一樣,同屬於大眾音樂範疇之一,但在台灣,由於基督徒人口比例和市場的因素,使「福音音樂」被窄化為基督徒群體專屬,從屬於「教會音樂」的範疇之下,泛指基督徒向非基督徒傳揚福音的音樂。許多流行音樂的工作者,因其具備基督徒的身分,在流行樂界打拼有成,漸具知名度之後,便開始有許多基督徒弟兄姐妹懷抱著善意的期待,嘗試從其音樂中解讀宗教的元素,意圖尋找隱藏其中的福音信息,藉此為其音樂工作定位。誠然,流行音樂可能明示或暗含許多宗教符碼,或者作者創作當時即將聖經的隱喻作為創作的靈感來源,但如此是否就具備「福音性」?流行音樂傳達福音信息與否的關鍵在哪裡?知名音樂工作者黃國倫認為,關鍵在於福音內容與福音力量的區分。 ※ 區分福音內容與福音力量 黃國倫認為,很多音樂都可以被解讀為與福音有關,它可能具備許多福音的內容,如「上帝」、「拯救」等,但是並不是所有具備福音內容的音樂都能帶來福音的力量,讓人感動、產生改變的力量,重點在於作者的動機與靈性的狀態,是否足以將真實的福音表達出來。好比讀聖經,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看聖經,甚至有人專門研究聖經,但是若沒有感動,聖經就無法在他們身上產生力量。福音音樂也是一樣,一首歌有福音的力量和有福音的內容是不一樣的,大家或許能夠了解作者所要傳達的福音的意義,但是從知道到被感動,乃至產生力量則是兩回事。
黃國倫以自己為例,「1991年~1994年,在我創作的初期,我一直都在創作福音詩歌,但是,在這四年中,我只是儘量把福音的語彙,和我對聖經的了解放入其中,只倚靠自己的才華和上帝的恩賜來創作,卻還沒有真正順服在神的面前,那時我所創作的歌曲,只有福音的內容,還沒有產生福音的力量。經過了四年的破碎、等待,當我完全對自己失望時,我對神說:『我只在乎你,你就是我唯一的盼望,如果你願意給我靈感,給我機會在流行音樂事奉你,求你給我一首歌,這首歌我要來榮耀你的名。』這跟我四年來寫的歌不一樣,那四年來,我是比較想成名,順便榮耀上帝,可是,在寫〈我願意〉這首歌時,我完全沒有想到自己,只是完全將自己歸給神。雖然這首歌一開始只有副歌歌詞和旋律,但是卻深深地感動了身邊的人。很多人表示,聽完這首歌竟然有起雞皮疙瘩的感覺,覺得這好像是一首聖歌,甚至許多非基督徒一聽,就直覺這是一首福音詩歌,我想這就是福音的力量。」
黃國倫認為,我們其實不必刻意去解讀或詮釋一首歌是否有福音信息,因為這與音樂創作者在上帝面前的自我對付、破碎,以及寫歌時對上帝奉獻的心志,還有他對音樂的精純度有關。如果一首歌能產生福音的氛圍,並且能將作者本身對上帝的渴慕結合起來,這首歌就能帶出信息,就能感動人、產生力量,而這就是福音音樂的本質。
※ 福音音樂的起點︰人的軟弱與苦難 黃國倫進一步表示,現在許多所謂流行的「福音音樂」失去了福音音樂該有的純正性,淪為市場中的一個類別,做為吸引特定族群的策略,然而,這種分類是否為上帝所喜悅?基督徒花錢將特定的基督徒歌手送進暢銷排行榜,就是傳福音了嗎?福音音樂是創作來給基督徒聽、讓基督徒買來送給非基督徒的,還是以非基督徒的經驗為主體來創作的?這是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的問題。
然而,福音音樂創作在台灣確實面臨隱憂,一來,它沒有明顯的經驗法則可依循︰就主流音樂而言,它顯得過時,但就教會習慣的音樂風格而言,它又顯得太新潮,搖滾、R&B的風格,難度太高,即使擁有高度的音樂技巧與特色,若是不能朗朗上口,便難於與教會音樂的流行市場相抗衡,然而,太淺白,又會被批為膚淺,這使得福音音樂面臨選邊站的窘境;二來,對福音音樂創作者而言,教會宛如一張大的保護傘,雖然所創作的音樂被掛上「福音音樂」的標籤會失去主流市場,但相對地,卻能吸引教會弟兄姐妹關愛的眼神,在基督徒較不會下載或購買盜版CD的情況下,「福音音樂」反而取得了一定的市場和保護機制,而這也使得福音音樂的創作者安於教會的保護傘,無法勇於挑戰,創作真正以非基督徒的生命經驗為主體的福音音樂。
<未完待續.....> |
|
同作者相關文章: |
|
.流行音樂可以有福音嗎?—訪黃國倫 (第 102 期)
|
|
|
|
|
|
|
|
|
|
轉寄給好友分享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