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管理
 
講道分享
詩歌分享
研經網站
經課表
新眼光讀經
一領一.新倍加
 
陳牧師專欄
信仰專欄:
鄉土關懷
姐妹開步走
原知原味
教會人物誌
青年青不輕
信仰與生活
講道稿
出版品與雜誌:
女宣雜誌
新使者雜誌
站內文章搜尋
信仰專欄 > 鄉土關懷
推文:Facebook Facebook Facebook
   
點閱次數:805
字級調整:
上一則 | 下一則
人權理念由信仰而堅立
作者 / 李勝雄

【編按】每年12月10日為世界人權日(Human Rights Day)。所謂「人權」,就是身為一個人,能有尊嚴地活著所需的各種最基本權利。從聖經的教導來看,人是由上帝照祂形像所創造,生而平等,享有自由與尊嚴;因此,「人權與我」對基督徒而言,更是需要深思的重要課題。

我自小學開始由家母帶去高雄市新興教會聽道理,高中進入長榮中學每早上參加禮拜,而決志信主。從聖經上,深知人是由上帝照祂的形像所創造,一律平等,有自由、尊嚴。天賦人權的觀念自然而然深植心中,永不改變。

印象深刻的是,當年高雄市市長選舉,民間流傳一句話:「『你敖賺』,嘛輸『吃錢強』」,形容黨外候選人李源棧與國民黨候選人謝掙強的選戰。一次去看開票,即遇停電,於是明白國民黨慣用買票及作票來勝選的伎倆。因此讀高中時,一位黨工老師以能進國防醫學院利誘我加入國民黨,我一口回絕。從此以後,被列入黑名單,再也沒人邀請我加入國民黨。

◆實際參與人權運動

1979年12月10日傍晚,「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發動一場遊行以記念世界人權日,群眾卻在憲警重重包圍下遭到「鎮暴」,被稱為「美麗島事件」。美麗島事件後,我開始執業律師,即被邀請加入軍法審判的辯護人行列,與張俊雄前行政院長為長老教會傳道林弘宣辯護,再為司法審判的許天賢牧師、蔡有全傳道及以後發生藏匿施明德軍法案件的趙振弍及黃昭輝傳道辯護,後來也擔任不少政治案件的義務辯護,都是基於基督教信仰及普世的人權理念。

之後,又參加未被政府准許的台灣人權促進會,亦參與黨外編聯會及民進黨創立時之仲裁委員,1996年並與李鎮源院士、林山田教授於1996年成立建國黨,又加入被列入黑名單的台灣獨立建國運動、1982年在林家血宅成立的義光教會,擔任長老及長老教會總會的教社及法規主委,參與了長老教會的人權運動,包括為蔡有全、許曹德主張台灣獨立的叛亂案件擔任辯護人,同時參與有史以來,長老教會牧師自總會遊行至高等法院的聲援運動,亦與陳永興與鄭南榕發起「二二八和平日紀念」運動。

◆參與人權運動受壓制的過程

1.受監視及監聽:自1980年參加高雄事件辯護後,出國都要經審查,出國在海關,情治人員就出現搜查行李一切文件,我乾脆先給他們影印,事務所及家中電話通話中都有雜音,顯示受監聽。

2.公營公司案件被拒絕委任辦理:我有辦理海商案件的專長,當時省政府經營的台灣產物保險公司的主辦人員就告訴我,如果是該公司為案件主要當事人時,就不能委任我。

3.為義受逼迫:520農民運動進行中,我在城中分局要為被逮捕的帶領者辯護,在警局中救援一工專學生抗議警察打他被抓,不料放走那學生後,要追打我,我趕快要跑出鎮暴部隊外面,跑不出去,抱頭臥地,而被打斷腳跟,事後警方高層人員來探訪我,我不追究而了事,卻被美國自由之家列為政治受害律師而受邀訪美,算是因禍得福,也更體會耶穌所言:「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參與人權運動使人同得福音好處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關心並領導會友及社會的民主人權運動,1970年代發表了〈我們的呼籲〉〈國是聲明〉〈人權宣言〉等民主人權宣言,以及1980年的信仰告白:「認同所有的住民,通過疼及受苦,來成做向望的記號……人著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人對罪惡中得著解放,互受壓制的得著自由、平等」,我做會友衷心響應並遵行,目的要使所有台灣人民享受如1948年所通過〈世界人權宣言〉的一切人權,乃符合上帝創造人的目的。因為,世人犯罪侵害別人延至自己的人權。所以,上帝遂道成肉身,由耶穌降生為人贖罪,要恢復人本來應有平等、自由、尊嚴的人權,而能蒙受永遠平安喜樂的永生。

我因為參與上述多年的民主人權運動,而漸為人知,故有機會向認得我的未信主者分發福音單張,並分享見證領人歸主。同時,參加青年歸主、基層福音、基甸會、三福協進會、基督徒工商專業人員協會、YMCA等福音團體,與主內兄弟姊妹分享信仰上的人權理念。

人權與福音密不可分,基督徒關心人的信主得救,就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彌迦書6章8節)。耶穌在世時,即提醒信徒關心極小的弟兄,就是行在祂身上。所以,傳福音要同時關心人身心靈的需要,這全是基本人權的範圍。當年希特勒迫害猶太人,多數基督徒包括牧師都緘默不語時,僅極少數如潘霍華牧師要阻止希特勒的惡行,卻被處死,成為殉道烈士;台灣則有鄭南榕為發表許世楷博士的《台灣新憲法》、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而自焚明志,均證明保障及爭取上帝所賦與人人應有之人權,能使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 https://tcnn.org.tw/archives/6453,2023.12.09摘錄。

圖片提供:Serene 攝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上一則 | 下一則

 
推文:Facebook Facebook Facebook
轉寄給好友分享
 
轉寄文章給好友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Eamil:
分享的話:
 
個人閱讀心得分享
--無資料--
   鄉土關懷
 
前進澎湖,離島福音隊集合!3-3
前進澎湖,離島福音隊集合!3-2
前進澎湖,離島福音隊集合!3-1
 
   姐妹開步走
 
教會不斷改革,性別走向平權
彼此相愛的家規
上帝的恩典代代無盡
 
   原知原味
 
帶著學生下田去
正名、文面與我
恢復族名的意義
 
   教會人物誌
 
論李登輝總統的兩條路線
致力婦女教育的林安姑娘
追念普世神學家孔漢思的些許往事
 
   青年青不輕
 
珍惜上帝的殿
番薯簽詩,抒發農民生活之重
台灣國民文學,在土地、在農村
 
   鮮知啟示
 
祂接納你,在於祂的憐憫
青年信仰文化的傳承與發展
從上帝豐盛賜予,反思食物、公義與愛的關聯
 
   信仰與生活
 
用生命影響生命
差異,碰撞出璀璨火花
珍惜樸實的健康與自由
 
 
 教會歷史
 
宗教改革的繪畫藝術
數百年教堂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一個青年對自己和群體的思考路徑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使用條款隱私權條款 聯絡我們


106613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69巷3號    電話:02-2362-5282     Copyright © 2006- gospel.pct.org.tw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ICPCT.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資訊中心 建置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