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詩歌1900年初版,此為1910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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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沙尼亞現代作曲家雅佛‧培爾德(Arvo Pärt,1935~)2014年在東正教會聖維德米雅神學院領受榮譽神學博士的演說,曾對音樂與信仰的關係,講出令人深省的一段話:「人類最敏銳的樂器是靈魂,再來是人聲。靈魂需先淨化直到能夠發出聲音。一位作曲家是樂器,同時也是那件樂器的演奏者。樂器必須就緒才能發出聲音,所以作曲家必須以潔淨靈魂作為開始而不是直接處理音樂。」 █詞與曲的關係 從培爾德的話顯示,不論何種形式的音樂皆是作曲者個人靈魂最終呈現的所在,一個淨化的靈魂才能做出撞擊人心的音樂出來。在那場演說中他說:「不要為了自己的作品少或乏善可陳而哀傷,而應為我們的禱告的稀少或乏善可陳而哀傷。」培爾德的話,是一生追求以音樂表達信仰內涵的多年作曲經驗後,所表達的內心深刻感觸。他的這一席話,對一生追求以文字來表達神學思想的我們有什麼啟示? 儘管非音樂科班出身,但筆者認為音樂可以簡單分為歌詞與歌曲兩部分,縱使兩者有不同的語言形式,但「詞」與「曲」之間有著極為微妙的關係。或許我們可以問:歌曲和歌詞間有必然的關係嗎? 筆者記得以前念神學院時,一位授課的教授主張:「最好的歌曲形式來自歌詞的語言表達,也就是語言本身的音韻或聲調可以發展成歌曲的形式。」然而筆者認為並不盡然如此,因為教會音樂中我們常吟唱的拉丁文詩歌,在固定的歌詞之下可以唱出不同的曲調,也就是說,詞和曲間並沒有必然的連結關係。然而,儘管歌曲可以填上任何的歌詞,但一些熟習的音樂旋律出現時,我們腦海裡浮現的歌詞往往是我們所熟悉的歌詞,以及整個詩歌所要表達的信仰或神學內涵。從這個角度來看,歌曲和歌詞之間又不是那樣的沒有關連性。也因為這種關連性,所以從16世紀開始,到底在禮拜時應當唱什麼,就成為神學討論甚至論爭的主題。 █探索詩歌的神學意義 關於台灣聖詩歷史的研究算是相當冷門的主題,可以說在2000年以前,除了《聖詩史源考》這本簡單介紹各首聖詩歷史源流的參考資料以外,幾乎沒有什麼研究的論著可供參考。2003年之後,江玉玲教授出版了一系列的研究論著,總算補齊了這個實踐神學的重要主題,讓後續的研究者可以在她所建立的基礎上,做進一步的研究。 江玉玲所出版的著作包括,《聖詩歌Sèng Si Koa:台灣第一本教會聖詩的歷史溯源》《台語聖詩與韻文詩篇》《荷治時期臺灣基督教史料》以及《福爾摩沙的神僕之聲:荷治初期臺灣基督教會音樂史料溯源》幾本著作。這幾本著作的共同特色,就是以聖詩史的角度探討歐洲韻文詩篇的發展歷史,以及這些來自歐洲的詩歌如何使用在台灣教會的過程。可以說其貢獻在於歷史研究的參考書籍,從行文的字裡行間讀者可以看到作者就像一位歷史真相的偵探一樣,查考各樣相關史料,然後推斷出在台使用詩歌的原始歐洲出處。 在這個研究基礎之上,筆者認為應該進一步去思考:詩歌本身的神學意義是什麼?改革宗傳統在禮拜中是否可以使用音樂作為崇拜的項目?若可以使用,那麼什麼樣的音樂比較適當呢? █加爾文對詩歌的態度 長老教會的禮拜儀式與神學思想源頭來自加爾文在日內瓦的宗教改革,因此在討論詩歌的神學來源時,就不能不討論加爾文對禮拜中詩歌使用的態度。這點可以從加爾文對教會影響最大的著作《基督教要義》當中看到。基本上,加爾文對教會詩歌的部分成兩個角度來討論:首先,他討論基督徒對詩歌的態度;再來,他才進一步討論教會詩歌的使用。 首先《基督教要義》第三冊講到教會禮拜當中的禱告或詩歌,若不是來自內心最深處對上帝的感情,就一點價值與幫助都沒有。加爾文是這麼說的:「除此之外,可以確定除非曲調與詩歌(假如插入在祈禱當中)是從內心深處對上帝的感情而出,否則就完全沒有價值與幫助,反而會激起上帝的憤怒;聲音如果只是從舌尖或喉嚨而出,將會冒犯上帝神聖的名字,並且是在嘲弄上帝的威嚴。在這裡我將引用以賽亞書的經文(儘管它的意涵延伸更廣),同樣是批評這樣的錯誤,祂說:『他們認為這是在敬拜我呢!他們用脣舌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他們的宗教只是將人間的一些規則傳統,熟讀背誦而已。』因此,『看哪!我將在這些人當中行偉大而神奇的神蹟,因為他們當中智者的智慧將消滅,他們長者的謹慎將要歸於無有。』」 就如同本文一開始筆者引用培爾德的話:「人類最敏銳的樂器是靈魂,再來是人聲。靈魂需先淨化直到能夠發出聲音……不要為了自己的作品少或乏善可陳而哀傷,而應該為我們的禱告的稀少或乏善可陳而哀傷。」不管是16世紀的加爾文或21世紀的培爾德,對音樂的共同主張,就是對上帝所發出的聲音或歌聲,必須是來自內心最深處的情感。假如不是從這個出發點所寫出的詩歌,就如同加爾文所說的,只是對上帝聖名與威嚴的冒犯與嘲弄──這是討論音樂事奉的神學反思中最重要的出發點。 再來,加爾文在第32節部分發表他有關教會詩歌的主張,在此引用他整段的討論:「事實證明在教會的詩歌吟唱(這點我在過去也講過),不止從古早的過去就有,到使徒的時代也有。這點可以引用保羅的話:『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理智歌唱。』(哥林多前書14章15節)同樣的,保羅告訴歌羅西教會的信徒:『你們要讓基督的信息豐豐富富的常住在你們心裡,要用各樣的智慧互相教導,規勸,用詩篇、聖詩、靈歌從心底發出感謝的聲音來頌讚上帝。』(歌羅西書3章16節)第一段經文中,保羅教導我們要用聲音與心靈來歌唱,第二段經文,他主張透過靈歌聖徒藉以互相教導。」 「然而奧古斯丁表示,這樣的傳統並非普遍使用在教會中,他指出米蘭教會是在安伯羅斯(Ambrose)擔任主教的時候才開始吟唱詩歌。這樣的情況是由於瓦倫丁尼亞(Valentinian)皇帝的母親尤斯丁娜(Justina)恨惡基督教信仰,所以人們比承平時期更為警覺。在米蘭教會開始吟唱詩歌後,所有教會都跟隨米蘭教會的模式。而在此不久前他說,這樣的習慣是來自東部(東羅馬帝國)的教會,他並且在《取消前言集》(Retractations)書中第2卷提及,吟唱詩歌的傳統是他在非洲時開始的。他說:『有一位名叫西拉瑞(Hilary)的人,他是卸任的護民官,竭盡一切機會用嚴厲的話語批評這個剛從迦太基開始在祭壇(Altar)上吟唱詩篇作為聖詩的傳統,不論是在獻祭之前,或是在獻祭後將聖餅分給群眾之前,我這樣回答兄弟的詢問。』並且可以確定的是,假如詩歌吟唱的重要性被當成是適合呈現在上帝和天使的眼前,它提供此神聖作為的尊貴與優雅,並且對於燃起我們心靈的熱情,讓我們熱切且渴望禱告。然而我們必須非常小心,耳朵對旋律的喜好超越話語的屬靈意義。奧古斯丁也承認,他對這種危險的不安的程度,讓他期望能夠跟隨亞他那修(Athanasius)所建立的傳統,也就是命令讀經者(reader)減少音調的使用,讓話語聽起來更像朗讀而非歌頌。但是他回想歌唱對他的幫助時,他寧可選擇另外一邊。因此,當維持適度的使用之時,無可懷疑那將是最為神聖和敬虔的行為。但是,假若詩歌的創作純粹只是提供耳朵的享受和愉悅,無法增進教會的莊嚴,並且除了引起上帝極大的憤怒以外沒有什麼幫助。」 (待續) 文章與圖片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627期 圖片提供:歷史檔案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