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改寫◎許立人 我們肯定聖經中提及的多種藝術形式,皆適宜、嚴肅且竭力地表達了聖經的世界觀。 我們否認某些藝術形式本質上不符合聖經,除非在整本聖經的勸誡中可以找到明確證據來譴責。We affirm the manifold variety of artistic forms referred to in Scripture that are available for serious endeavor in expressing a Biblical world view. We deny that certain art forms by nature are unbiblical unless clear evidence for censure can be found in the whole counsel of Scripture.本條目有正面與反面兩種表述。首先提到的是關於聖經所提及的藝術形式,條目以肯定的態度宣認兩項內容:第一、聖經有許多關於藝術形式的描述和記載;第二、聖經記載的藝術形式是認真闡述聖經世界觀的一種方式。關於這兩項正面表述,我們可以從上帝在物質界的創造獲得最早的證明。 上帝所造之物並非平淡無奇、難以享受,上帝自己也看祂創造的萬物為美好,這即是藝術的起源,而祂也將人造為可領受這些藝術形式的受造物。伊甸園中的動物、樹木與果實都帶著上帝設計的美感,即使是黃金與寶石這些非生物,也有上帝未言明的美麗,讓人能看到其展現的美感和特殊性。 我們還可以從宇宙的視角來看整個地球。地球懸在虛空中,表面有雲彩和空氣,空中有折射的色彩和日夜的變化,地球以外則有月球環繞,造成不斷循環的光影盈虧。在更外圍處,有各式恆星遙遠地閃現光輝,點綴了地球的夜空。這些都是上帝所造世界宏觀與微觀的藝術表現,並且讓人可以透過這些藝術作品領悟上帝的工作,又運用在自己的生活中,這些都是本於上帝的。 接下來,條目從反面來表述,否認藝術形式的本質是不符合聖經的。意思是說,沒有人可以將任何一種藝術形式與聖經的啟示切割,因為藝術是本於上帝的創造,除非聖經中可以找到明確否定或禁止的規條,否則聖經沒有禁止人類使用不同的藝術形式。所以,藝術形式如繪畫、音樂、電影,都沒有違反聖經,可能造成問題的是人使用這些藝術形式表達的思想。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659期 圖片提供:Serene 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