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魚離了水,植物離開泥土,相信兩者必死無疑。全球原住民議會於1985年就曾痛心的指出:「除了直接射殺我們之外,最有效消滅原住民的方式便是將我們和我們的土地分開。」。 每個民族在漫長的歲月裡,因著不同的環境下,一點一滴堆疊出各族群豐富、獨特的歷史與文化。如:長年生活在冰天雪地中的愛斯基摩人、酷熱沙漠中的澳洲沙漠部族及四週環海的南太平洋原住民島國等等。如果將澳洲沙漠部落族人強制遷入長年冰天雪地中的原住民聚落生活,其結果將會如何?相反地,早己適應冰冷雪地中的愛斯基摩人硬是遷入燠熱難耐的沙漠部落生活,結果是可以預知的。 台灣400年前,原本住著30多個原住民族群,每個族群無論語言、文化、制度、傳說故事..都不盡相同。各族群豐富、多樣的文化歷史與傳統,將台灣這蕞爾之島點綴成令人稱羡的──福爾摩沙,美麗島。 莫拉克水災之後,行政院快速草擬「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在立法院多數泛藍立委強行護行下,草率通過此一「原住民滅族法案」。在這一部條例中第二十條,賦予了政府強制遷村的法源。法條明定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劃設『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強制遷居』、『遷村』,也就說,這個災區安全堪虞的地方,有沒有危險,適不適合居住,均由政府認定,至於災區部落族人遷不遷,以及要遷到什麼地方都由政府認定,受災地區族人毫無選擇以及反對的權利。 依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十條:「原住民族不應被迫遷離他們的土地或領土」。第十八條指出:「原住民族有權參與任何影響他們權利的決策過程」,只有決策透明、在地原住民族人實際參與,才能確保族人們的權益。 林益仁老師在其文章指出原住民對「家」的概念如下:「原住民對於土地之上的「家」的認知除了來自於集體部落的認同與精神總集外,土地更是整體原住民共同擁有,分擔與分享且有來自與祖先及傳統制度及規範的約束,好讓部落族人不致崩離與滅絕在山海之中。」。確實,莫拉克風災後,執政者太過於政治盤算,對於災區重建又無任何做為,在感受不到人民無助與徬徨境況下,各災區部落族人們的怒吼便持續不斷向中央及地方政府提出強烈的控訴與抗議。 我要回家,本是天經地義又極為自然、平常的事,但因執政者粗暴、不尊重人權的決策過程,迫使原鄉族人遷到全然陌生又難以適應的都會平地永久居住,又強收千百年來蘊育部落文化歷史以及滋養族人賴以為生的──土地下,逐漸將部落族人推向滅族的途徑。為此,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秉持耶穌基督的愛,願意與受苦的住民站在一起,於是透過長老教會屬下各教會及機構,全力參與緊急救援的工作。截至目前為止,我們仍不放棄所有能夠參與服事的工作,本會透過各管道倡議並參與反對政府不當的遷村政策,因為我們瞭解,再多的補助與華麗建築,只要部落族人及世代祖先遺留下來的土地分隔,我們堅決與各位站在一起,拒絕向滅族、滅村粗暴的政策屈服,陪伴各位一起歸向「回家之路」。 時值待降節,全世界每個地方莫不以歡喜的心情等待救主 耶穌基督的降生。就在一個寧靜、溫馨的平安之夜,救主 耶穌基督安祥睡臥在馬槽裡。盡管外界政治多紛亂,內部信徒多無助,但主 耶穌基督安祥躺臥在馬槽裡,這不經令我想到另一處經文記載救主 耶穌基督與門徒們在狂風巨浪中渡船,祂不受任何懼怕影響,仍安穩沈睡著,最終,萬主之主,萬王之王 主耶穌基督戰勝了所有的攻擊與惡勢力,見證 主奇妙的大能作為。 願上主親自安慰、帶領每一位受災的住民們,面對來自於大自然的災害以及粗暴又不人道的遷村政策下,以無比堅強的信心與勇氣吟唱「Na kulumah saikin」(布農語:我要回家)、「Sema umaq aken」(排灣語:我要回家)、「Iri mubalri vaku」(魯凱語:我要回家)、「Te'o mai ne'e」(鄒語:我要回家),求主恩待並賜福所有受災的每一位族人們──早日完成回家重建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