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台灣的宣教史,「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這個大家熟悉的名稱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的。這個名稱是在台灣宣教40多年後的1913年第2屆台灣大會時才在會議中確立的。而整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歷史裡,總共出現3次南北兩大會合一的努力;1912年以教士會主導的台灣大會,1943年在日治時期因政治因素成立的「總會」,及1951年南北兩大會再次合一,延續至今的「總會」。3次合一都有其歷史背景與成因。然而,我們要問的是為什麼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需經過3次合一的過程,其目的為何? 不同的差會差派宣教師來到台灣,並且在南北各自發展。雖有交誼、聯絡,但總感到要讓宣教事工可以更密切,有聯合的必要性,因而在教士會的促成下召開了第一次的「台灣大會」。1947年從英國回來的黃彰輝牧師在青年大會中說:「我們應該要做Omelet(煎蛋捲,或稱歐姆蛋)……你得要打破外殼,然後打碎並打成溶合的一片,終於成為一個美好的Omelet。」黃彰輝牧師說明合一的重要,並讓青年有夢想,促成今日總會的成立。一直到今天,我們仍然不斷努力學習打碎並溶合為一。 打碎、溶合為一,就是學習放下自己的主觀意識,聆聽別人的意見,重新組合成為新的想法與行動的過程。以現代所熟悉的名詞來說就是形成「共同體」,以教會的語言來說就是「團契」。不論是以教士會為主而成的大會,或是戰後由在地牧長組成的總會,都感到台灣的長老宗必須成為一個共同體,相互分享、共同哀哭,一起為福音作見證。這不是要求各個教會、中會的特質不見,而是在各種特色與差異中學習打破自我的設限,以台灣整體的視點來看教會在社區、部落中的使命與角色。 團契,希臘文發音koinonia,有人將它直譯為「可以,若你要」。這個音譯很有趣,卻也說出共同體、團契基本上都包含著無限的可能,有一種開放的特性。但必須我們願意去付出、參與。這不是要求別人,而是自我要求,當我們願意開放自我,聆聽他人的意見、接納他人的想法時,會發現「我」不再是自我設限的「我」,而是擴張視野、看到別人需要、願意為別人付出的「我」。 正值總會事工奉獻主日,讓我們互相提醒我們是同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名下的共同體,是一個團契,需要相互扶持、相互體諒、相互代禱、相互關心。可以,若你要!因為那是我們的教會,我們的中會,我們的總會!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250期社論 圖片來源:台灣神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