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小時候,我們在課本上讀倫理;長大後,我們幾乎不提倫理,因為倫理需要實踐,不是空談。基督徒的倫理,還包括了與上帝的關係。接下來幾週,【信仰與生活】專欄,將刊登蘇振財牧師的講章,由他來詮釋基督徒的倫理,以及怎麼行出基督徒的倫理。 經文:馬太二十五:31-46,約翰十三:34-35 上個月咱提到基督徒的倫理生活中有五倫-[上帝與人]、[上帝與世界]、[人與世界]、[人與人]、[人與自己]這五種的關係,可是與其他倫理不同的地方乃咱基督徒生命的倫理是根據上帝的啟示-耶穌基督和聖經來作原則。今日咱要一起來思考咱的生命倫理中的第四項-〔人與人〕的倫理。
一、家庭倫理是每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倫理關係。
家庭是人與人接觸、學習人際關係的第一個地方(一個人的性格養成與原生家庭有極大的關係),在家庭中有兩個極重要咱要去面對的倫理關係-親子與夫婦(婚姻)。
(1)親子的關係。教導兒女、建立美好的親子關係是現代為人父母者最沉重的一門課題。歌羅西三:20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很多〔七年級生〕聽到這句話一定會說〔才怪呢?那有此事?〕但下一段經文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歌羅西三:20)。父母與子女之間存在很多問題,如養育、教育、教導、溝通、學習…等種種的問題,一生都逃離不了。親子關係的破裂與不完美,對咱來看都是一種傷痛與遺憾,對一個基督徒來看,咱不能好好處理咱與上一代的親人或下一代的子女的關係,不能以此來見證上帝的恩典,當然對上帝也是一種虧欠。
(2)婚姻的關係。基督教的婚姻教導都是以[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十:9)為一生誓約的目標。雖然耶穌曾應允人可因[犯淫亂]而離婚(太五:32),但基督徒婚姻生活中最重要的因素乃[至愛]而非單有[性],有些人雖在[性道德]上對配偶忠貞,但在生活態度與性格的蠻橫無理,卻也讓配偶如生活在地獄般的痛苦。任何婚姻生活的失敗不表示生命的完全失敗,它只是一個遺憾與缺陷。在今日思想多元化、處境多變、充滿誘惑的社會中,要維持一個上帝所祝福、人人所欽佩的[美滿婚姻〕確實是不簡單,你我也要付上相當的代價,因為責任與權利是相對的,妻子必需順服丈夫,但前題是丈夫也要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並為之捨己。(弗5:25)也因此才能突顯出基督徒夫婦間共同誓約的[相互委身]、[基督為主]…等的婚姻理想,如此才能[榮神],也才能來[益人]。所以用心經營[親子關係]與[婚姻關係]乃你我生命中重要的第一個生命倫理。
二、尊重的倫理。
要愛一個自己不認識或沒有親屬關係的人很困難,但愛也是個人成長經驗中一種學習的過程,要學習愛人與人和好相處,其實可以嚐試從尊重別人開始。
1.感受人生命之尊貴。
認識人生命的尊貴,從創世紀的記載中,咱知人的受創造與受上帝交託攏有特別的目的,所以人與其他的受創者的動物、植物,絕對有不同款價值的所在。所以人當然可以愛惜動物,與動物有[親密得感情,但為保護動物去傷害人的生命,或威脅到人的生命,絕對是不合上帝的旨意。一條生命的死亡對咱來說絕對是大事。
2.看重生命的價值。
我常常去老人醫院及安養院看年紀老邁的老人家,有人受到很好及很有尊嚴的照顧(當然與他所繳的費用多寡有關),有的人則被像動物般的看待,一般植物人因自己無知覺還好,有知覺的老人家被親人與照顧的人所忽略(那是一種對人有無尊重的態度),當事者及咱應該都能感覺得出來。
台灣的〔創世基金會〕-作了很了不起的事,它收留一些家人負擔不起或已被親人遺棄的植物人(有些時候咱感覺花費如此多的精神、金錢、人力、社會資源…是否值得?),但是只要咱今日所居住的國家是一個文明的社會、只要咱每個心裡都相信有上帝的存在…,作這些事在咱的親人或別人的身上…,都是在表達咱看重人生命的尊嚴與價值。因為一個人生命的價值,不僅在於這個人是否還有能力來作些什麼?只要這個人還有一口氣活著,對其存在的親人及整個社會就有其存在的意義與價值。
咱常說要愛人如己-其實這是一件無簡的事(特別是與咱無關係的人),在人與人之間單有尊重的倫理彼此間也不一定就有愛,如果人與人之間沒有尊重的倫理,那離主耶穌所教導的〔彼此相愛〕的道理當然是越來越遠了。
三、愛人的倫理從〔關心〕開始。
〔愛〕是一個很大的命題,它包含自我的犧牲、無怨無悔的付出…,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的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翰13:34),這個新的誡命是給咱一個標竿、一個崇高的理想與挑戰,但咱實在離這標準很遠。[愛]是一個有層次的進程,我認為耶穌教導的[愛]是從[關心]開始,要愛一個人從關心他的的需求與痛苦開始,如果咱對週遭的親人、朋友或弟兄姊妹連最簡單的關心都無,就更談不上什麼[愛]了。
愛自己的親人是理所當然的,而耶穌教導的愛乃是從關心〔弱小的肢體〕及〔承受災難的人〕開始。(路加十:19-37)在今日咱所讀綿羊與山羊的比喻中(馬太25:31-40),主提到末日對世人的審判標準-咱是否關心那些〔饑渴的〕、〔赤身露體的〕、〔被監禁的〕?因為主說-這些作在弟兄中最小的身上的就是作在主的身上(馬太二五:40)。簡單的說-審判的標準不是咱是什麼?而是咱是否曾為咱中間〔弱小的肢體〕及〔承受災難的人〕作了什麼?
在大家耳熟能詳的〔好的撒瑪利亞人〕故事中,〔愛〕就是關心咱所遇到的〔落難的人〕,並且實質的伸出援手,而不計較他的身份。〔冷漠〕是愛的天敵、也是一種罪。〔冷漠〕雖然不是直接傷害人,但當咱對週遭的人的需求與哀嚎置之不理、冷漠以對時,咱的身上就毫無愛的倫理。
四、人與人所屬團體中的群體倫理。
[群體]是由一群人所組成的,對群體間所建立起[法律]、[規章]、[組織]、[制度]、[傳統]…等的尊重、遵守與積極的[貢獻]、[參予]…,都是一種合理、應當的群體倫理。這種倫理會顯現在咱對[社區]、[社團]、[團契]、[小組]、[教會]、[住戶委員會].[國家]…的[認同]、[付出]與[貢獻],當然[貢獻]的大小與個人的道德、良心都有關,對基督徒來說它與信仰的[內涵]更有關係,因為咱不可能一輩子離群索居的孤獨過生活,一個人沒有與人發生關係是不可能來實踐基督教的倫理的,聖經教導咱的倫理像[愛心]、[忠義]、[寬恕]、[服務]、[和平]、[恩慈]、[良善]…等這些[美德],是在與人相處中或處在某個團體中才能表現出來的。咱通過信仰生命的礪練,不只在生活中要建立個人〔愛的倫理與品格〕,咱更要承認〔群體倫理〕的存在與重要,咱要以信仰的熱忱與精神參予咱所屬的任何一〔群體〕,唯有如此,咱才能在此〔群體〕間,活出耶穌基督的生命與咱基督徒獨特無私、無我的〔群體倫理〕。
五、結語:
好好活在一群人中,你才會認識上帝。基督徒相信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他才有可能真正認識人、好好去處理他與人中間的關係,同樣的一個真正認識人,好好活在一群人當中的人,他才能真正認識上帝。 (本文作者為台北中山教會牧師) 圖片提供:Jeremy Wu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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