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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1 月 01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參考經文:《 以斯拉記10章18~44節 》
以上這些人都娶了外族的女子。他們都把妻子和兒女送走。(以斯拉記10章44節)
默想:
今日在教會裡,領導同工若在信仰上、倫理上做了上主所不喜悅的事,是否能比照辦理?教會領袖所犯的過失,是否比平信徒所犯的更嚴重?面對百姓與異族通婚,以斯拉為什麼表現得如此激烈?在今日社會中,以斯拉的做法還適用嗎?
祈禱:
敬愛的主,求祢鑑察我們的心思意念,使我們內心有正直的靈。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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