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時,母會牧師找我擔任教會青少年團契輔導;那年我 19 歲,覺得自己的青春期都還沒過完,竟然已經是小我沒幾歲的教會弟弟妹妹們的君平哥了。直到退伍後出社會,看著團契和教會青少年的成長,一方面深深感受這應是我被呼召要委身之處;另一方面卻愈覺得自己對聖經與神學所知有限,牧養能力更是不足。於是,為了讓自己成為稱職且專業的教會青少年工作者,我決定進入神學院受裝備。(雖然當時我根本沒想到後來會變成牧師,不過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相信有讀者也和我一樣,想著若能以教會服事為工作,在服事神的同時,又能維持生計,如同古時的利未人,全時間奉獻的生活豈不更受祝福!然而,當教會變成職場,服事還會是「福事」嗎?一起同工的牧者和長執是同事,還是老闆?信徒是被服務的顧客,還是需要管理的員工?而在教會或信仰機構工作,就真的是把上帝當老闆嗎?
本期主題文章邀請教會全職工作者,分享他們進入教會或基督教機構工作的起心動念,以及在職涯中的所見所聞與反思。魏寧回想青少年時參加日光少年營的感動,並在大專長青團契所受的培育,帶領她進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事務所工作,而在教會作幹事的經驗,更影響她之後進入神學院,為成為牧者作預備。林婉婷在大學時期曾於台灣教會公報社實習,畢業後就留任公報社,她要帶我們從記者之眼看現今的教會界,及所體會到在教會機構服事的價值。
身為第一代信徒的李亞宣牧師,信主前已有十多年社會職場經歷,但受呼召開始牧會後,才驚覺教會服事的艱難,但一路走來也深刻體會上主帶領的恩典。陳思豪牧師則回顧自己從信徒、大專工作者,到牧會的牧師的過程,更提出精闢的觀察、批判與反思。最後,對教會音樂事工充滿理想與熱情的簡英慧老師,深刻指出當前輕視教會音樂專業的現象,教會音樂工作者無法得到合理的待遇與尊重,而難有全職服事的職場。
今日教會全職工作者正是現代利未人。從他們的分享與反思中,我們得一窺教會工作內幕,也再次反省服事與工作的信仰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