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社會中有一句話:「以和為貴。」從小,我們被教導要壓抑自己的想法,以求團體的和諧。而團體包括了家庭、班級、公司、團契,甚至教會。特別是基督徒,很怕肢體之間產生衝突,彷彿發生衝突,就代表沒有愛心,沒有實踐信仰。 筆者大學時期的團契,鼓勵人人勇於表達自己的看法、包容多元的觀點。猶記有一次開同工會,大家為了一件事有不同的主張而產生爭執,當時有鄰近學校團契的契友在場。會後,有人對那契友說:「讓你看到我們起內鬨,真不好意思。」對方卻回答:「你們團契好活潑!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同工也能勇於發言,真令人羨慕。」的確,唯有在安全的環境、有愛的氛圍下,我們才能自由無礙地表達自己。由此看來,究竟是允許衝突的團體讓人有安全感,還是強調以和為貴的團體使人自在呢? 我們還聽到長輩常說:「家和萬事興。」也許為了尋求家庭的和諧,我們在家庭中隱藏了自己,於是這個家庭表面上看起來是一團和氣,人人稱羨。但事實是,我們知道「家庭會傷人」。甚至,我們從原生家庭帶著傷,到我們的婚姻、與配偶組成的家庭中,並且把我們的傷,無意間再傳給下一代。然後下一代繼續帶著這個傷進入他的婚姻中…..。許許多多的心理學家看到這一點,使得家庭治療在心理諮商中發展出數門重要的學派。 聖經中,我們也看到很多衝突的例子是發生在家庭中。從古代的該隱殺害親弟弟亞伯、因父親偏愛而致約瑟遭兄長聯手賣給外邦人,這類的衝突,都是出於「嫉妒」。嫉妒手足被有權勢的人所鐘愛──上帝喜愛亞伯的獻祭而不喜歡該隱的;雅各特別溺愛約瑟。到了現代,則常見家產龐大的後代為了爭奪先人遺產而大打官司,在台灣最為人所知的就是王永慶的遺產官司。 因嫉妒所產生的衝突,也會發生在職場中,例如上司特別偏愛某幾個員工。在教會裡,則可能是傳道人和某些會友特別要好,而使其他會友感覺被冷落;或是一間教會裡有二位以上的牧者,也可能會有彼此爭競的心態出現。這些都是引發衝突的潛在因素。 「衝突」在我們一生中,是人人避免不了的困境。如何面對並處理衝突,才是真正需要重視的課題。在《克服衝突心境界》這本書中,作者古倫神父以其豐富的管理協談經驗,以聖經中的衝突故事為例,加以解析衝突的起源:小自家庭、職場、教會、人際、自己的內心,大至宗教、國家、種族之間,各種現代人會遭遇到的衝突情境,進而提出解決、面對衝突的方法,對於苦於各種衝突景況中的人,提供了很精闢的論述和實質的幫助。 文章來源:資訊中心 圖片來源:南與北文化出版社http://www.sn-publishin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