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位姊妹問我,當我們這些普世婦女工作者在推婦女自覺、平權運動時,有些婦女覺得她的生活過得不錯、沒有必要改變時,我們推這些意識型態的東西,還有意義嗎? 我的回應是,一般在兩種情況下而且是被動的狀況下會有自我意識醒覺,一是自己成了受害者,感覺到痛苦;一種是看到他人受苦,心生憐憫或是有所感動,因此而有自覺。自覺的過程其實是一種蠻痛苦的過程,一是因為自己或是別人受傷害;再來是,很多習以為常或是根深蒂固的價值觀要被推翻,砍掉重練最痛的時刻是砍掉的那一刻。 很多婦女都是在自己的權益受損或是受到傷害時,才知道自己是被不公平對待。 舉例來說,我曾經參加過泰國教會婦女大會,那次的大會論壇是請一位律師出身的國會議員來解釋泰國憲法中的夫妻共同擁有財產的法例。憲法規定,只要夫妻兩人一起工作、存錢買下的土地,妻子就有權要求這塊土地一起登記在夫妻兩人的名下。但是詭異的是,這條憲法「藏」的很好,是在附加條文的註腳下,不容易發現;條文語意模糊,意思不清,要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才有辦法解讀。泰國教會婦女事工就是發現這一點,覺得要為婦女爭取權益,所以用一年的時間,到各區會解釋,喚起婦女的自知與權利。 當這位議員解釋、演說完,一個與會婦女非常生氣的發言,她和先生一起耕田二十幾年,買了兩塊土地,幾年前她先生有外遇,把她趕出家門。現在她什麼都沒有,靠著打零工過活,每次經過她從前的家和土地,心裡很悲傷。她一說完,就有幾個婦女七嘴八舌的爭先恐後發言,不是說她自己,就是她的婆婆、阿姨、姑姑或是姊妹也是有相同的遭遇。她們的結論都是,為什麼沒有人告訴她們「女人有這樣的權利」。 為什麼沒有人過告訴我,我有這樣的權利?為什麼沒有人提醒我該有的平權觀念。我們就是在做這樣的工作,最好這種觀念成為一種普世價值觀、有公信力的法律條文,並落實在正常的生活中。 最後舉ACWC在推小額貸款/就業訓練方案時,不只是貸款讓婦女發展個人事業、經濟得以獨立,我們在貸款時,必須同時推出三個輔導方案:1)速成識字班--教導婦女認識數字和基本的加減法,才有辦法在市場中營生。2)成本的概念--教導受輔助的婦女,要將本錢和盈餘分開,才可以永續發展個人事業。3)女性自主說明會--讓受補助者瞭解,女性和男性一樣,是一個有自主性的生命個體,有能力營生並分配金錢。 文章來源:亞洲基督教婦女協會 圖片來源:John 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