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我第二個家 安,菲律賓籍。現年四十二歲,三十歲來台擔任家庭看護。本身是天主教徒,受雇主一家愛心相待,在台工作期間仍持守著信仰。 「哈囉,安!」 每次主日禮拜,總可以看見她攙扶著阿嬤一步步上樓作禮拜。阿嬤跟教會兄姊打招呼時,她站立一旁,露出緬靦的微笑,安安靜靜但散發著朝氣。她是安,來自菲律賓;略黑的臉龐鑲著晶亮的大眼睛。 身為家裡的長女,安自小照顧兩個弟弟、兩個妹妹,高中畢業後因家裡無法負擔學費,只好開始工作,也早早進入婚姻。婚後,安有了三個孩子,為了讓孩子能夠接受好的教育、將來有機會脫離貧困,她與先生商量,選擇到台灣工作。 這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因為孩子還小,她說:「很捨不得,但是沒辦法,我要讓他們去讀書。」就這樣,安告別在菲律賓的親人來台工作。十多年下來,她每三年才回菲律賓一次,期間就只透過電話,與分隔兩地的親人互訴相思。 幾年前,在仲介安排下,安受雇到一個信仰基督教的家庭,照顧罹患肺癌的阿公。阿公、阿嬤把她當自己的女兒一般疼惜,邀請她跟他們同桌吃飯,像教導女兒般教導她,也不忘滿足她的需求跟喜好。阿公很了解安想改善菲律賓家人的生活,因此教她如何正確投資,還讓她預支一年薪水使在菲律賓的家人可以買地、建屋,設立了小小的農場;不僅幫助安的家人,這座農場還提供了不少工作機會給當地居民。 安的心願遂了,順利栽培自己的長子讀完大專護校。阿嬤則是常帶著她一起為了她遠在故鄉的孩子禱告,「阿嬤說,上帝保守兒子,我不用擔心。」由於阿公、阿嬤的疼愛,安在台灣過得很好。阿公、阿嬤的孩子也把安當作自家人,知道她喜歡吃麵包、喝珍奶,每回探望父母,總不忘帶上安愛吃的東西慰勞她。 儘管得到雇主一家人的疼愛,但安還是很擔心遠在菲律賓的家人,像是前陣子東南亞地震,她人在台灣無法知道家人的狀況,十分焦急,所幸後來得知家人無大礙,也透過網路與他們聯繫上,安終於放下心中大石。其實,為了讓安能放心在台灣工作,雇主家人常常開網路電話skype,讓安與家人視訊、對話,兩家人也在網路視訊中打破雇傭與雇主的關係,藉由彼此認識拉近距離。 信仰天主教的她,很高興自己能在基督教家庭中服務,每回跟著阿嬤來作禮拜,臉上總散發著幸福的微笑。儘管教會裡並沒有跟她說著相同語言的人,她也聽不太懂台上的講道與詩歌歌詞,但她喜歡到教會來,這裡讓她自在,兄姊們也對她很親切,還有人用蹩腳的英文跟她打招呼,久了,她也懂了一兩句台語「平安」、「呷飽沒」。 安的朋友們,跟她一樣照顧病弱的老人家,但是「她/他們的工作很多,沒有時間休假!」安憂慮地說,其實許多外籍看護都面臨同樣的問題,就是休假時間不足、雇主強加契約外的工作,但是他們為了家庭生計只好隱忍。在其他人苦於沒有休假時,安的雇主週日除了帶她去作禮拜之外,也會載她到火車站,讓她自行安排休假生活;若請她加班時,也會補發加班費。甚至家人計畫出遊時,也會邀安一起。但安覺得不需要休假,「因為阿公阿嬤把我當作最小的女兒,不覺得在工作,所以不用休假。」 感受到他們的關心,安在照顧老人家時,除了發揮自己所受過的訓練,還多了份愛,他們之間的關係,因為雙方都付出真誠的愛與關懷,彼此之間良善的循環,讓他們超越雇主與看護的關係,成為真正的家人。 阿嬤病重時,安擔心落淚、也隨侍在床。前一陣子,阿公、阿嬤相繼去世,安可能要到下一位雇主處服務了。接受採訪時,安說她夢到阿公阿嬤回到家中客廳,告訴她:「安,妳在這裡很好,不要怕。」讓安備感安慰。 在雇主一家人的接納、關懷下,台灣對安來說,已經像是自己第二個家,即使下一位雇主不一定能夠像他們一樣,但安知道不用怕,因為她在阿公、阿嬤那裡得到的愛,讓她有足夠的愛為新雇主付出。 ■小常識:外傭合理的工作時數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傭僅能依雇傭契約載明之工作內容從事勞務服務,因此外傭為他人工作或替雇主從事非家務的工作,均屬違法。外傭工作七天中有一天為休假日,而加班費是指:外傭放棄休假日,應雇主要求加班,雇主應額外負擔加班費;加班費為月薪除以三十,所得之即為一日之薪資。 文章及圖片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03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