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高舉上帝的道(the Word of God)。他定下判斷真教會的兩個標準:一、正確地傳講上帝的道;二、適當地施行聖禮(洗禮和聖餐)。任何教會只要符合這兩個標準,都是真教會,否則就是假教會。他說:「傳福音是教會最高貴和光榮的事工,因這是聖靈的事工,也是祂賞賜我們義和永生的方式。」所以,在他所設立的改革教會傳統,講道在禮拜中佔絕對重要的地位。而在教會的服事上,加爾文自己也盡忠職守地實踐講道者的使命。 加爾文在日內瓦的聖彼得教堂(Cathedrale of St. Pierre) 當主任牧師時,每主日負責兩場講道,通常講新約,下午偶爾講詩篇;每隔一週每天清晨六點(冬天為七點)的講道以講舊約為多,每次講道需要一個小時,平均一年講道170次,這樣的數量委實驚人。此外,在不講道的那週,他必須做三場神學演講,每星期四還跟教會領袖(consistory) 見面。諸多的講道、演講、會議,讓我們體會到加爾文生活的忙碌,但他樂此不疲。 簡單說,講道就是講解、教導記載在聖經裡的上帝的話語。加爾文認為聖經的權威來自上帝,聖經可以說是上帝的聲音,講道者的任務就是藉著講解聖經幫助信徒聽見上帝的聲音。 加爾文的講道方法,係直接依照原文聖經一節一節的釋義(exegesis),有時則作段落的講解(exposition)。他對聖經釋義的特色是從一卷書(例如創世記)的第一章第一節開始,直到把整卷講完,再從另一卷書的第一章第一節開始講。他不需要事先做筆記、寫講稿,「講道」對加爾文來說毫無困難,因為他精通希伯來文(舊約)、希臘文(新約)、和拉丁文(學術);作完釋義和經文講解之後,他會將經文的意義應用到信仰生活。可以想像,這樣的講道方式就像上查經課一樣,雖然時間可能延續一個小時,但據說並不枯燥,還能聽到他充滿睿智的幽默言語;他認為講道者必須仔細研究聖經、喜愛聖經,並且讓聖經感動自己。講道者除認真研讀、思慮周全地準備外,同時要用一般人所懂的語言表達。講道要有力、熱情,並且講道者要像欽差大使般,讓人知道他不是隨便說說。 加爾文認為講道就好像上帝登門造訪;藉著講道,祂伸出雙手把我們拉近。而上帝的話語(道)有其莊嚴性,它要改變我們的生命,使我們渴求事奉上帝,將自己完全獻給祂,遵照祂的旨意來生活;而人的心也的確需要被上帝的話刺入。此外,加爾文主張聖經的信息本身具有某種超越的主體性,其主體性高過講道者和會眾。這種看法,十分符合宗教改革運動的基本信仰之一,也就是「惟獨聖經」(sola scriptura) 的原則。這個原則的意涵就是聖經擁有超過教會的權威,它才是信仰的根源、基礎和判準,教會的教義、教理和其他教導,都必須臣服在聖經的權威之下。因此,他認為講道者必須有一個不可逾越的範圍,就是只能宣講聖經所啟示和記載的,而不能自己發明。 (本文作者為台南中會東寧教會牧師)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2981期 圖片來源:http://www.covenanter.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