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經文:《
加拉太書1章18節~2章10節》
1:18 過了三年,我才上耶路撒冷去會見彼得,跟他住了十五天。19 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沒有見過其他的使徒。20 我說的都是實話;上帝知道,我不撒謊。21 後來,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各地。22 那時,猶太省各教會的基督徒都還不認識我。23 他們只聽見別人說:「那從前迫害我們的人,現在卻在傳揚他過去所要摧毀的信仰!」24 因此,他們為了我的緣故頌讚上帝。2:1 十四年後,我跟巴拿巴回到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行。2 我上耶路撒冷去是遵照主的啟示;在私下會見那些領袖的時候,我向他們說明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我不願意我過去或目前的工作落空。3 跟我同去的提多,雖然是希臘人,也沒有被迫接受割禮。4 但有些人假裝信徒,偷偷地加入教會,要他接受割禮;這些人像偵探似的混進來,要偵察我們因信基督耶穌而享有的自由,為的是想奴役我們。5 可是,為了要替你們保存福音的真理,我們對這班人毫不讓步。6 但是,那些被認為有名望的領袖(他們地位高低,我不在乎,因為上帝是不以外表來判斷人的),我是說,那些有名望的人並沒有給我甚麼新的指示。7 相反地,他們看出上帝把傳福音給外邦人的任務交給了我,正像他把傳福音給猶太人的任務交給彼得一樣。8 因為,上帝以他的大能使我成為外邦人的使徒,正像他使彼得成為猶太人的使徒一樣。9 雅各、彼得、約翰,這三位有名望的教會柱石,既然知道上帝把這特別的使命交給我,就跟巴拿巴和我握手;既然成為同工,我們就同意:巴拿巴跟我應該到外邦人中工作,而他們在猶太人中工作。10 他們只要求我們記得猶太人中窮人的需要;這件事正是我一向努力在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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