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祭司的女兒,妳可以回家!

參考經文: 利未記22章1~33節

22:1 上主吩咐摩西告訴 2 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你們絕不可污辱我的聖名,要慎重處理以色列人獻給我的聖物。我是上主。 3 你們的後代中,任何人在禮儀上不潔淨的時候接近以色列人獻給我的聖物,不得再在我的祭壇事奉我。你們的後代要永遠遵守這條例。我是上主。 4 「亞倫的後代中,任何患痳瘋病或遺漏症的人一定要等到潔淨後才可以吃神聖的祭物。祭司若摸到因接觸屍體而不潔淨的東西,接觸到患遺精 5 或其他不潔淨的動物或人,就不潔淨。 6 祭司不潔淨以後一直到當天傍晚都不潔淨。他一定要沐浴後才可以吃神聖的祭物。 7 日落以後,他就潔淨,可以吃分給他的神聖祭物;那就是他的食物。 8 他不可吃自然死去或被野獸咬死的動物。我是上主。 9 「所有的祭司都應該遵守我所頒佈的規例。不然,他們就有罪,一定死亡,因為他們不遵守我神聖的規例。我是使他們成聖的上主。 10 「只有祭司家的人才可以吃神聖的祭物;其他的人都不可吃,即使住在祭司家裏的人或雇工也不可吃。 11 但是祭司的奴隸,無論是用錢買的或在他家出生的,都可以吃祭司分到的祭物。 12 祭司的女兒若嫁給非祭司的平民就不可吃神聖的祭物。 13 但是祭司的女兒若成為寡婦或被休,沒有兒女而回到娘家來住,她就可以吃父親作祭司所收到的食物。只有祭司家的人才可以吃祭物。 14 「一般人若在無意中吃了神聖的祭物,要按照原價加上五分之一償還給祭司。 15 祭司不可讓一般人隨便吃神聖的祭物而污辱了祭物;這會使那人犯過錯,受懲罰。我是使祭物聖化的上主。」 16 17 上主吩咐摩西 18 向亞倫、他的兒子們,和以色列全體人民說:「以色列人民或住在他們當中的外僑,凡獻燒化祭的,無論是還願或自願的,必須獻沒有殘缺的祭牲。 19 你們要獻沒有殘缺的公牛、公綿羊,或公山羊才會蒙悅納。 20 你們若獻殘缺的祭牲,上主是不接納的。 21 無論誰,為要還願或自願獻平安祭給上主,必須獻沒有殘缺的祭牲才會蒙悅納。 22 不可把瞎眼的、瘸腿的、殘廢的、皮膚有傷、腫,或癬疥的祭牲獻給上主。不可獻這種祭牲在祭壇上作火祭給上主。 23 至於獻發育不健全或畸形的公牛或小綿羊,你們可以獻作自願祭,但這種祭牲不可作還願祭。 24 不可把睪丸損傷、被壓碎、有疤痕,或被割掉的祭牲獻給上主。在你們境內不准有這種事。 25 「從外國人得到的動物,你們不可當食物祭獻給上帝。這種動物算是有殘缺的,不會蒙上主悅納。」 26 上主吩咐摩西說: 27 「剛出生的小公牛、小綿羊,或小山羊,在七天內不可使牠跟母牛或母羊分開。第八天後,牠就可以作火祭獻給上主。 28 不可在同一天把母牛和小牛、母綿羊和小綿羊、母山羊和小山羊宰了獻上。 29 獻感謝祭給上主,要照條例獻才會蒙悅納。 30 你們要在當天把祭肉吃完,不可留到第二天早晨。我是上主。」 31 「你們要切實遵行我的誡命;我是上主。 32 你們不可侮辱我的聖名;以色列人民必須尊崇我為聖潔的。我是使你們成聖的上主; 33 我曾經領你們出埃及,要作你們的上帝。我是上主。」

利未記的主題是「聖潔」,當中提到祭司和以色列人必須遵守的條例。祭司的主要角色是代表人民向上帝獻祭,祭司要站在上帝和人民之間,執行宗教儀式,因此必須嚴格遵守上帝頒布的規例,以保持聖潔。不過,舊約中的律法條文只能使人知罪,因為沒有人能靠著自己守全律法,所以新約將盼望指向真正的大祭司──耶穌基督,唯有祂能為我們贖罪,使我們與上帝恢復和好的關係。

祭司原是聖潔的職分,可惜後來他們把保持聖潔變成表面的宗教規定,讓一般人難以遵行。當上帝的獨生子耶穌降世為人,祂把天父的心意顯明出來。耶穌把舊約所有法律的真義,總歸如利未記19章18節b:「要愛自己的鄰人,像愛自己一樣。」簡言之,就是「愛人如己」。可見,聖潔的律法和上帝的愛是彼此相容的。

利未記22章提到,只有祭司家的人才可吃神聖的祭物,祭司的女兒若嫁給平民,就不可吃。但祭司的女兒若被休回娘家,就可以吃父親作祭司所收到的食物。這句經文透露,即使是祭司的女兒,當時也可能因故被休。那時代,男人若不喜悅他的妻子,只要硬著心,幾乎任何理由都可休妻。當時的女性沒有社會地位,很難靠自己獨立生存,沒有孩子而且被休的婦人,更顯得羞辱和沒有價值,幾乎無立足之地。然而在利未記卻出現這個條例,告訴祭司的女兒,遇到這種狀況時,可以回到娘家,飲食起居得到照應。

近年來看到信徒離婚的事件逐漸增多,有些甚至是從小在教會長大的優秀青年。剛開始我很難接受,感慨世風日下,內心又氣又痛。但我也發現,家教嚴格、注重表現的基督徒,很難成為被迫離婚的女兒的後援。有的會追究女兒到底犯了什麼錯,以致「被離婚」呢?是不是沒有扮演好妻子的角色、沒達到賢妻良母的標準?有的則抱持「家醜不可外揚」心態,直接告訴她不要回家,免得被親友、教會信徒看笑話。在關懷代禱的過程中,我讀到利未記22章13節這句經文時深受感動,開始學習接納那些離婚的女兒回自己的娘家。其實她們回家之後,還有好長一段恢復之路要走。在這過程中,最不需要的是「自以為聖潔」,最需要的是陪伴她們,遵照耶穌的教導來「愛人如己」。



默想:
我是否曾被「自以為聖潔」的基督徒傷害?是否曾「自以為聖潔」而傷害他人?

祈禱:
親愛的天父上帝,赦免我曾經無情地論斷那些達不到標準的弟兄姊妹,傷害了他們的心,也求祢幫助我原諒曾經傷害我的人。求聖靈以屬天的愛澆灌我,讓我成為聖潔,能夠愛人如己。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