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作誰的奴僕?

參考經文: 羅馬書6章15~23節

6:15 這樣說來,因為我們不在法律之下而是在上帝的恩典之下,我們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 16 你們當然知道,當你們作人的奴僕去服從主人時,你們就是他的奴僕。這就是說,你們作罪的奴僕,結果就是死;你們順服上帝,就得以成為義人。 17 感謝上帝!雖然你們曾經是罪的奴僕,現在你們卻一心順從所傳授給你們的教訓。 18 你們已經從罪中被釋放出來,而成為義的奴僕。 19 我怕你們難以了解我的意思,所以用很普通的例子對你們說。從前你們放縱自己的肢體,為非作歹,作罪的奴僕。現在你們要奉獻自己的整體,作義的奴僕,成為聖潔的器皿。 20 你們作罪的奴僕的時候,不受義的管束。 21 你們現在認為可恥的事,當時做了,到底得到些甚麼好處呢?不過是死罷了! 22 現在,你們已經從罪中被釋放出來,作上帝的奴僕;你們把生命完全奉獻給他,所收穫的就是永恆的生命。 23 因為罪的代價是死亡;但是上帝所賜白白的恩典是讓我們在主基督耶穌的生命裏得到永恆的生命。

今日的我們,很難想像作奴僕的處境;回到羅馬書的書寫年代,奴僕卻是很常見。因此,保羅以奴僕為例,闡述生活在恩典之下應有的表現。當時的奴僕算是主人的財產,本身是沒有自由的,生活必受到限制。羅馬時代的主僕關係,更是奴僕單向的聽從與順服。此外,作奴僕的只能事奉一個主人,因此耶穌才會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作奴僕的沒有選擇的權利,只能聽從主人的吩咐,按主人的旨意行。因此保羅指出,當我們還受罪的管轄時,就如同作罪的奴僕,只能順從罪的驅使,做出損害自身或他人的行為。因為奴僕是屬於主人的,只有主人有權利變賣奴僕。保羅將罪與義擬人化,藉此表現出奴僕與主人的關係。保羅也闡明上帝慈愛的恩典,藉著耶穌基督所付的代價將我們從罪中贖回,使我們得以轉換主人。我們被重價贖回,歸入耶穌基督,就成為義的奴僕。

作為奴僕既然轉換事奉的主人,就要按著新主人的吩咐去行,因為聽從與順服,是作奴僕的基本態度。從作罪的奴僕,轉換成作義的奴僕,也代表受洗前後的差別,在受洗之後需要活出恩典的新生活,不再受罪的管轄。過去,我們的身體向罪降伏,隨從慾望為非作歹,如今卻要將身體潔淨,成為合乎上帝所用的聖潔器皿。

可能也有人會認為,我們既然已經蒙拯救,不就可以直接脫離奴僕的身分了嗎?為什麼還要繼續作奴僕,而不作自由人呢?保羅自己說,他已成為自由人,但為了主耶穌的緣故,甘願作奴僕。當我們事奉的對象轉換成上帝時,上帝同時也給我們選擇的權利。保羅以罪與義作對比:作為罪的奴僕,所付出的代價是死亡;作義的奴僕,將在基督裡得到永恆的生命。當兩項選擇擺在眼前時,我們的選擇是什麼呢?保羅在以弗所書4章1節b說:「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和合本)這正是我們回應蒙召的恩典最好的方式,表明我們願意成為上帝的奴僕。

當時,主人對自家奴僕也有特別的標記,讓人見著那標記,就知道他所事奉的是誰。當我們領受上帝所賜白白的恩典,唯有以事奉祂作報答,因為知道所事奉的上帝,必將我們重新塑造成全新的樣式,使我們從裡到外都煥然一新,讓人見著我們就知道我們所事奉的主人,是滿有慈愛、憐憫又有公義的主,並以此為榮耀。



默想:
作為義的奴僕,我會如何表現,讓人因著我就能認識我所事奉的主?

祈禱:
將我贖回的主,感謝祢使我脫離罪惡與死亡。願我的生命能結出聖靈的果子,並成為合祢所用的聖潔器皿。奉主基督耶穌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