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8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愛要像天父一樣完全

參考經文: 馬太福音5章43~48節

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馬太福音5章48節)

舊約聖經並沒有「恨你的仇敵」的誡命。一般人的態度是只愛自己喜歡的人,而仇恨那敵對或傷害自己的人。但當時的宗教曾出現一個奇特現象,就是將不信上帝的人(異教徒)視為仇敵,如詩篇139篇21~22節詩人所言:「上主啊,我多麼恨惡憎恨祢的人!我多麼厭惡背叛祢的人!我深深恨惡他們;我把他們當作仇敵。」然而,耶穌卻教導人不只要愛朋友,還要愛仇敵(包括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並為迫害我們的人禱告,因為連憎恨上帝的人,上帝也賜給他們陽光和雨水,我們若是上帝的兒女就要愛得像天父一樣完全。

「要愛仇敵、為逼迫你們的人禱告」是耶穌山上寶訓中最高的境界,從此人有了一條生路,明白唯有愛能化解仇恨。上帝就是愛(約翰壹書4章16節),這樣的愛至今仍真實體現在基督徒身上,正如1992年神話KTV縱火案,湯銘雄因酒醉縱火奪走16條無辜人命,其中死者杜勝男的姊姊杜花明在所有受害家屬大聲撻伐時,卻憑著基督信仰主動與湯銘雄通信,表達原諒與關愛,並親自到獄中探望他,使湯銘雄深受感動,而真心悔改,最後於1997年7月坦然接受槍決。杜花明的作為,正是愛仇敵的最佳詮釋。

然而,今天仍有基督徒視「未信者」為敵對者,即或不然,也對其生命得救與否毫無負擔。德蕾莎修女曾言:「愛的反面不是仇恨,而是漠不關心。」使徒保羅也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耶穌「愛仇敵」的教導,是我們努力去愛的最高指標。



默想:
我是一個真正領受到上帝的愛,以至於能去付出愛的人嗎?

祈禱:
親愛的天父,求祢將完全的愛賞賜在我生命中,讓我可以更多去愛,讓我學習為不喜歡的人禱告,為曾傷害我的人祝福,好讓我真正成為祢的兒女。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