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耶穌提升了婦權

參考經文: 馬太福音5章27~32節

但是我告訴你們,看見婦女而生邪念的,已在心裡姦污她了。(馬太福音5章28節)

人類歷史中兩性不平等的實況一直都存在,一直到18世紀理性運動後,開始有了「人人平等」觀念,婦女才從長期受壓制的痛苦經驗中發出心聲,爭取女權、尊重女性、男女平權等運動一波波展開,連被視為較開放的美國也是到1920年才通過婦女投票權,及更多就業和受教育的機會。不過教會內的女權運動並非社會女權運動的延續,而是從聖經中看出上帝創造兩性的美意,以及從耶穌對待婦女的態度與教導中得到肯定。當然,不可否認地,聖經仍是在「父權主義」下產生的,其所記載的內容仍是以男性為中心的時代背景;但許多時候,耶穌是個「婦」權主義者,並且提升了婦女的權益。

在登山寶訓的教導中,耶穌除了強調上帝國子民要有超越律法的倫理道德生活,也同時提升婦女的地位。在「不可姦淫」這條誡命上,耶穌更進一步提醒男人看見婦女而生邪念時,已在心裡姦污她了。這看似平常的教導,大大提升了婦女的權益,嚇阻男性對女性的不當遐想或侵犯。甚至在婦女的婚姻關係中,耶穌認為妻子更該受到更完整的保護。根據當時的律法,男人只要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棄她,不需要任何理由;但耶穌認為除非是妻子不貞,丈夫才能與她分開,不然丈夫再娶,或妻子再嫁都是犯了姦淫(參閱馬太福音19章3~9節)。這是耶穌提升婦權的兩大巧思,您看到了嗎?

婦女絕對是耶穌所珍愛、不可欠缺的同工。真正的兩性平權不是要爭取女性出頭天,來報復過去壓迫女性的男性,而是回歸上帝創造男女的美好旨意。



默想:
我喜歡自己的性別嗎?我能否體會上帝創造我的美意?

祈禱:
感謝上帝的創造,雖然我們的社會離「兩性平權」的目標還有一段距離,但我知道耶穌看重並提升了婦女的權益,我也願意繼續努力貢獻自己的心力。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