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悔改是一連串的生命行動

參考經文: 馬太福音3章1~12節

要用行為證明你們已經悔改。(馬太福音3章8節)

施洗約翰做為耶穌的開路先鋒,雖然他那誠摯而犀利的忠告,鐵定不太受歡迎,但仍有許多群眾聽從他,真心歸向真理。人們來到約翰跟前承認自己的罪,接受他在約旦河為他們施洗,表明悔改的行動。當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前來受洗時,卻說:「你們這些毒蛇!上帝的審判快要到了,你們以為能夠逃避嗎?要用行為證明你們已經悔改。」原來受洗只是悔改行動的開始,約翰強調還要用行為來證明自己是真正悔改的人。

越來越多基督徒強調基督的恩典,卻忽略上帝的審判,以致受洗多年,依然言行不當、生活失序,成為周遭人信主的絆腳石而不自知。此時,教會及傳道人若沒有勇氣如施洗約翰般適時提醒,就是極大虧欠。我們雖因信被稱為義,不是憑自己的好行為而得救;但信主後的生命樣式,是否展現出與所蒙的恩典相稱呢?基督徒的確需要用行為來證明自己是真正悔改的人。我們不能一方面在主日敬拜中唱詩讚美神、滿口哈利路亞,求神祝福,卻在其他6天向世界妥協,盡做不「榮神益人」的事,享受罪中之樂的生活。

悔改是一連串的生命行動,我們要用日常生活的行為證明自己是真正悔改的人。當基督呼召我們,就是我們向祂說「Yes!」向罪說「No!」的時刻,讓我們因為信靠耶穌基督勝過自我罪性,及社會結構中罪的引誘,邁向稱義後的成聖生活。求神恩待祂的教會牧長與信徒,知道如何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



默想:
我目前的工作、生活方式與教會服事,是否「榮神益人」?

祈禱:
親愛的主,感謝祢不惜代價將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若不是祢在我生命中,我所願意的善,我行不出來;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求祢恩待我們因著領受祢極大的恩典,而更對罪惡敏感,願意用好行為來證明基督徒是一群真正悔改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