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是信仰,還是習慣?

參考經文: 阿摩司書5章21~27節

其實,你們應該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阿摩司書5章24節)

有一間人數約110人左右的原住民教會,主日學孩子大約4、50人,算是一間中型教會。每逢感恩節,信徒們總是會帶著田產、土產到教會,當禮物獻上作為感恩的祭,就像他們的豐年祭一樣。平常,他們也很關心社區內的孤兒寡婦,甚至每年奉獻決算超乎想像的多,100多人的教會竟能奉獻到700多萬,甚至上千萬的經常費。他們總是甘心樂意、慷慨無私的奉獻,因為他們深知一切都是從上帝而來,這麼做不過是回應上帝的愛罷了。

18世紀的英國神學家約翰˙衛斯理,當他拿到第一份工作的薪水時,扣除所需花費,剩下的錢他全奉獻了。後來當他賺了10倍、20倍,他還是這樣做。賺錢、存錢、花錢(花在福音事工上),成為他的座右銘。清教徒的金錢觀也是如此:努力賺錢、努力存錢、努力奉獻。

在先知阿摩司的時代,全國充滿欺壓剝削,毫無公義,儘管天天獻祭、高歌讚美,但上帝卻不喜悅,因此透過先知的口說:「我討厭你們的節期,受不了你們的盛會……!」獻祭絕不能變成一種習慣和僵化儀式,它是我們心靈與上主交會的時刻,當我們享受與上主同在時,會發自內心擺上本應獻給上帝的祭,並帶出行動,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因為每次的獻祭不是習慣,乃由心而發的生命讚嘆!

明天是感恩節主日,我們預備好要獻上什麼給上帝了嗎?當然,上帝不只要我們獻金,也要我們獻心、獻工。


默想:
如何避免把每一次的禮拜或聚會,變成一種習慣性的儀式?

祈禱:
親愛的救主,祢是又真又活的上主,求祢讓我每次與祢相會時,都經歷祢的恩惠與慈愛,好叫我生命可以為主伸張正義、主持公道。禱告奉主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