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8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女人當家

參考經文: 士師記4章1~7節

在以法蓮山區拉瑪和伯特利之間有一棵棕樹,她常坐在那棕樹下;以色列人民都到那裡請她主持公道。(士師記4章5節)

有一個腦筋急轉彎很有趣:「一個小孩對警察說:『我的爸爸跟你的爸爸在吵架』,說完之後,這位警察隨後對身旁的一個人說:『跟我說話的是我的孩子』。請問警察和這個小孩是什麼關係?」或許我們會猜「父子」?不是。「祖孫」?也不是。那麼,他們是什麼關係呢?答案是「母子」。不知道你是否和筆者一樣,因為刻板印象,一開始就以為「警察」是「男生」呢?

是的,不只男人可以當家,女人也可以當家,女先知底波拉是最好的例子。在她擔任士師期間,不只為人民訴訟主持公道,還大敗敵軍保家衛國;在她領導下,國中享太平40年之久,因此被稱為以色列之母。

原來,我們也可以擁有這樣的新眼光:當保羅教導「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丈夫是妻子的頭,丈夫要愛妻子,妻子要順服丈夫」(參閱以弗所書5章21~25節),保羅的意思是要夫妻兩人同心同行,家庭中不可以有兩個頭,若男人是頭,女人就要順服跟隨;那麼,若反過來「讓妻子成為丈夫的頭,妻子要愛丈夫,丈夫要順服妻子」,可行嗎?男人既然可以當家,女人也可以,重點在於女人若當頭,男人就要順服跟隨。在華人「男尊女卑」的觀念下,這是很難理解的;但聖經卻告訴我們,男人也可以學習底波拉的丈夫,讓女人當家,自己則在身邊給予支持與幫助,不一定要出頭、出名。

只要溝通協調好,男女皆可當家,互相順服支持,才是真正的性別公義。


默想:
身為女人,是否只能「認命」地順服男人呢?是否可以透過溝通協調,「大當家,換我做做看」,讓男人有機會學習順服的功課呢?身為男人,是否願意謙卑屈膝,學習順服與支持女人的功課?

祈禱:
親愛的主,求祢讓我的家庭只有一個頭,讓另一方學習順服與支持,讓我們的家庭享受祢所賜的太平。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