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愛是不加害於人

參考經文: 羅馬書13章8~14節

一個愛別人的人,不會做出傷害他人的事,所以,愛成全了全部的法律。(羅馬書13章10節)

  很久以前,曾經發生一件泰雅爾族部落族人被殘殺的事件。在一個星月無光的夜晚,敵人突然夜襲泰雅爾族的一個部落,幾乎有一半的人口被殺害。因此,族人全部聚集商議對策。最後,有一位耳朵生瘡的族人說:「是否我們每一位男人,在我們的衣服裡面餵著臭蟲,因為到了夜晚,臭蟲就會出來,在身體上不停地叮咬,如此一來人就會整夜無法入眠,一直到第二天早上都保持清醒。就像我一樣,因為被臭蟲叮咬,連耳朵都潰瘍了;但是,我幾乎每一個夜晚都警醒至天明。」聽到這話,大家七嘴八舌的議論紛紛,但多數人都不能認同他的說法。因為,究竟誰能那樣忍受臭蟲的攻擊,又有誰可以熬得住每一個夜晚都不能夠安眠啊!此時,耳朵生瘡的那位兄弟又說:「即使大家不能同意我的建議,我本身還是會繼續餵養身上的臭蟲,讓我來為你們夜夜守衛,警覺敵人是否來犯。請大家不必憂慮,你們安心睡吧,將來你們會了解我的苦心的。」他感性地說。
  猶太人很講究摩西法律的重要性,可是摩西法律真正的內容就是兩件事:一是愛上帝,另一是愛鄰舍(參考路加福音10章27節)。因此,使徒保羅強調只有在愛這件事,我們一直沒有完全。這也表明了:即使我們嚴格遵行摩西法律,我們仍無法達到完全的境界;然而,耶穌卻是用愛來完成拯救的使命。由此我們明白,無論是摩西法律的內容,或耶穌所實踐的愛,讓我們了解到,愛的條件要有公義之心,此外當我們愛一個人的時候,我們會甘願自己受苦、不讓他受害。我們要學習的,就是耶穌捨己無私愛人的心。


默想:
在生活中,我是否曾經因為缺乏愛,而在言語或肢體上傷害到他人?

祈禱:
主,因祢捨己無私愛人的心,讓我們白白的領受祢的恩典;願祢的愛與公義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