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4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因律法而存活

參考經文: 羅馬書10章5~15節

聖經上說:「信他的人不至於失望。」(羅馬書10章11節)

  舊約時代的人將律法看為是神的話,要指示以色列人當走的路。這與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地進入迦南有密切關係,因上帝要以色列人在接受祂所賜的土地前,要遵行祂與他們所立的約:「我是你們的上帝,你們是我的子民,你若遵行我的誡命,我必賜福你們。」而這誡命對以色列人來說是存活的依據。
  因此,以色列人一生努力學習律法、保存律法、遵行律法、實行律法。之後,以色列社會更產生許多精通律法的文士、法利賽人等;但他們過於講求律法,卻成了律法主義者。守律法不但沒帶給人愛與平安,反而帶來更多綑綁。保羅在這裡要表達的是,人要遵守律法,但律法本身無法帶給人真正生命,真實的生命是相信主耶穌基督的復活,並把律法活出來。若守律法能得著喜樂平安,尼哥德慕也不會夜訪耶穌;因為,在律法中他看不到像耶穌那樣喜樂的生命。保羅不要我們成為律法主義者,而要我們真實相信主耶穌。一個真實相信依靠主的人,生命會因此轉變;這轉變無需靠著守律法,因為他的生命已被主釋放了。真實相信主的人,會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不單個人的生命是豐盛的,也會帶給周遭人快樂,以喜悅的生命感染另一個生命。
  一個人若沒有接受耶穌基督,生命重新轉變,就算有再高的地位、身分、學識,仍是一無所有;因為,外在的一切不會帶給人永恆的生命。


默想:
我是否曾經想靠自己的行為得救?不用耶穌,人照樣可以得救嗎?

祈禱:
親愛的主啊!教導我認識律法的核心意義是愛主、愛人、愛環境、愛自己。願我這一生中能看見主的榮耀,使我的生命得以真正改變。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