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知道受苦不是徒然

參考經文: 以賽亞書53章1~12節

經歷了一生的痛苦,我的僕人要重新得到喜樂;他必知道受苦不是徒然。(以賽亞書53章11節)

1930年,在開滿緋紅櫻花的山坡上,莫那魯道對著賽德克族的年輕人說:「你們手上的血痕就是印記,你們已經是賽德克巴萊(真正的人),記住要驕傲!」當年,日本軍隊進犯鎮壓,莫那魯道帶領賽德克族人血戰抵抗,英勇赴義,正是國際社會所知的「霧社事件」。多年前,筆者曾帶領青少年,在同樣開著緋紅櫻花的季節,經過埔里,穿越人止關,走進霧社,佇足在莫那魯道紀念碑前憑悼。這是一條賽德克族人的苦路,也是全體台灣人的苦殤道!

穿梭舊城耶路撒冷,有一條沒有門牌號碼的小路,從公元1世紀至今,不斷被基督徒所記念。根據新約聖經及初代教會傳統,自耶穌受審判,背起十字架,走向各各他山的這段受苦路程,被稱為「苦路」,又稱為「苦殤道」(Via Dolorosa),苦路共有14站,每一站都是錐心刺骨的故事。「苦路崇拜」是一種朝聖,不只默想耶穌生平,也要安靜心思祈禱,在聖靈的引導下激發心靈的更新。信徒透過思念耶穌受難的恩情,期許在生活中能具體回應信仰。

在基督耶穌為世人受難的日子裡,如果我們明暸「因他受責罰,我們得痊癒;因他受鞭打,我們得醫治」的信仰,我們也才能感受到賽德克族人,為珍惜記取民族記憶,曾經做過「正名」的努力;並能深深體會,「為我們的罪惡,他被刺傷;為我們的過犯,他挨毒打」的替贖。

台灣人共同的歷史記憶是「苦難」;然而,相信耶穌救贖功勞的人,必受安慰,因為他必知道受苦不是徒然。(以賽亞書53章11節)


默想:
耶穌受苦對我的意義為何?我的信仰軟弱與行動懦弱得著痊癒了嗎?

祈禱:
感謝主耶穌,為我這罪人受苦,使我有重新悔改轉向神的機會。思考著主的受難,思想起英勇先輩的赴義,也為我輩的懦弱求主赦免,求主醫治。奉主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