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福滿天下

參考經文: 創世記12章1~4節a

我要賜福給你,使你大有名望;這樣,人要因你蒙福。祝福你的,我要賜福給他;詛咒你的,我要詛咒他。我要藉著你賜福給萬民。(創世記12章2~3節)

亞伯拉罕蒙上帝選召,走出定居地吾珥;他存著信心離開故鄉、親族和父親的家,也就是他所習慣之地,往上帝所指示的新地方去。從此,亞伯拉罕有新的方向、目標、價值觀和新歸宿,重新開始過一個不同的生活。這一切改變,都是為了達成他的人生意義──自己蒙福,叫別人也得福。這是上帝的應許,也是我們應該達成的目標。

上帝揀選我們成為祂的子民,也同樣給我們一個呼召。雖然身體上,我們不像外國宣教師離開故鄉到世界各地去傳揚福音;但在心靈上,我們也要離開原來的生活環境,改變原來的思維,開始過一種新的生活。作基督徒,不是信耶穌後就等候著生命結束時見天父,但生活的一切卻都維持不變。基督徒是被上帝呼召出來的一群,上帝揀選我們,是要我們過全新的生活。這種生活就是個人得到上帝賜福,也使萬民因為我得著上帝賜福(創世記12章2~3節)。可惜!以色列人似乎只聽見和重視上半句──「我(上帝)要賜福給你」,卻忽略了下半句──「人們要因你蒙福」。

當上帝揀選我們成為基督徒時,已應許要賜福給我們,並使人們因為我們而蒙福;所以,上帝的賜福是兩全其美的福氣。這種賜福讓人生很有意義,很有價值,也很幸福快樂。


默想:
上帝揀選我成為基督徒時,已經應許要賜福給我,並且要叫我使人得福氣。上帝這個應許實現時,大家都蒙福,都幸福快樂。

祈禱:
慈愛的上帝,我知道祢樂意賜福給人的心意。我要遵從祢的呼召,靠著祢的幫助,作一個自己得著祝福、又能叫人得福的人。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