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上主頒布律法和誡命

參考經文: 出埃及記24章12~18節

上主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裡來。你在這裡的時候我要交給你兩塊石版,石版上面寫著我為教導我子民所寫的一切法律和誡命。」(出埃及記24章12節)

出埃及後不久,上主在西奈山上與以色列人立約,頒布十誡。上主親自將十誡寫在兩塊石版上,表示上主極其慎重。祂向一群已經與祂建立了關係的子民頒布誡命,並述說祂曾如何將其子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賜他們自由。上帝所賜的律法與誡命,彰顯祂愛和恩典的行動。十誡成為所有律法最基本的原則,提供神、人關係的方向和指引。以色列人民遵守誡命,建立美好神、人關係,享有豐盛恩典和滿足的生命。

2009年發生88水災,之後政府和佛教慈濟團體合作,為原住民受災戶在高雄縣杉林鄉興建慈濟大愛村,並在永久屋園區中設置2座禮拜堂,宣稱尊重原住民的信仰。然而,筆者親自造訪卻發現,除了教堂建築外觀有十字架外,其餘包括建材、配置、色調都是慈濟味。教堂更成為簡報室,招待絡繹不絕的造訪者,2片大螢幕不斷放映證嚴法師和慈濟人的豐功偉業。去年2月11日更由證嚴開示,總統馬英九戴白手套,將書寫所謂「新十誡」的玻璃板,放在教堂十字架下的祭壇上。當然,這「新十誡」絕對不是基督信仰的十誡。

姑且不論「新十誡」的內容爭議性,將人為教條取代上主親自頒布的十誡,即是嚴重侵犯、褻瀆對上主的信仰,公然挑戰上帝權柄。此偶像化舉動勢必造成紛爭,也會造成主內弟兄姊妹在真理上的混淆和困擾。


默想:
慈濟團體願意為基督徒建造教堂,但強行附加違反基督信仰的規範,頒布「新十誡」給原住民遵守!我是否願力挺當地信徒拒絕接受,要求移除?

祈禱:
頒布十誡的上主,透過祢在歷史上與以色列人立約,讓我們也領受、得知祢的意思,我願意堅守祢的誡命律例,與祢和人建立美好正當的關係。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