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切膚之愛

參考經文: 路加福音十四章1~6節

耶穌就問那些法律教師和法利賽人說:「我們的法律准不准許在安息日治病呢?」(路加福音十四章3節)

彰化基督教醫院是彰化地區首間醫學中心等級的醫院,源起於1896 年,由來自英國的梅監務牧師與蘭大衛醫師,在彰化設醫療診所,進行醫療傳道。在醫療資訊相對貧乏的年代,宣教師在台灣的醫療傳道,帶來相當程度的果效與影響。梅監務牧師與蘭大衛醫師的辛苦付出,為彰化基督教醫院與彰化地區的醫療水準,打下了良好基礎。

梅監務牧師與蘭大衛醫師父子,都在異鄉台灣投入大半輩子,服務這片土地的人民。蘭大衛醫師更在1928年,為了醫治病童周金耀的疾病,在師母連瑪玉女士自願下,移植她大腿的皮膚給周童。雖然手術最後並沒有成功,但其事蹟帶來「切膚之愛」的美喻,更將耶穌「愛人如己」的教誨,完全顯現在世人眼前。

醫療沒有國界,也沒有宗教之分。對生命苦難的憐憫,才是信仰真正核心關懷的本質。今日的彰化基督教醫院,已今非昔比,資源不但多,更是人才濟濟。正因為如此,我們應該更加謙卑,充滿慈悲憐憫的心,將宣教師「切膚之愛」的精神延續下來。倘若失去了這份精神,醫院終將只是成為龐大資本制度下的生財工具;當醫者不再有父母心,那麼「切膚之愛」就會變成「切膚之痛」。

「我們的法律准不准許在安息日治病呢?」失去憐憫的信仰,將會成為耶穌口中責問的對象。


默想:
為什麼法利賽人不敢回答耶穌的質問?信仰行為與宗教的教義牴觸時,應該如何選擇?

祈禱:
慈悲憐憫的上帝!謝謝祢差派梅監務牧師與蘭大衛醫師來到台灣,為台灣做了許多醫療福音的工作。願上帝的愛,能夠繼續在後人的努力下,持續發光發熱。禱告奉主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