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國家領袖的權力來源

參考經文: 申命記十七章14~20節

王登基之後,利未祭司要抄寫一份上主的法律給他。(申命記十七章18節)

台灣歷史上,首次地方選舉是在日本統治時代。1935年11月22日舉辦的「第一屆市議會及街庄協議會選舉」,具重要歷史意義,象徵台灣人民擁有自立與自決權。「擁護正當之權利,負擔合理的義務」,是選舉時高舉的標語,更是「台灣地方自治聯盟」長期奮鬥尋求「公民自治權」,終獲日本眾議院通過實施「台灣地方自治」經費預算案的結果。長期被殖民於不同政權的台灣,對這得來不易的結果,必有許多感受於心。

以色列人在自己的土地,獨立選出自己的領導者,正是象徵著一個擁有自主管理,自己決定國家人民命運時代的開始。而這樣的權利,來自於上帝對以色列人民的吩咐,更是上帝對百姓所賦予的權利,具有神聖不可侵犯性。當人民能夠真正自由地遴選自己的領導者,是顯現上帝所賦予的權利與力量的作為。然而,選舉並非無瑕疵的萬靈丹,必須持守來自上帝的信仰原則,才能讓制度上的不完美降到最低。

申命記告訴我們,新登基的王,要專心研究上帝的法律。這不是說要讓國家成為律法主義的國度,而是提醒當政者,自己的權力是上帝所賦予,為政者不可違背上帝的教導。台灣人雖然現在能直接選擇總統,但我們不可忘記,自由與人權是努力爭取而來的,應當小心維護,如此才不至於讓這神聖的權力遭人性墮落的褻瀆。


默想:
台灣每年都在辦選舉,但是選舉風氣依然敗壞,人民對選舉的認知依然不足。我們要如何以信仰的角度,來認識選舉的神聖性與重要性?

祈禱:
帶來自由的上帝,祈求祢讓台灣的人民能更明白,要以謙卑的心,以基督的信仰,成為治理國家的依據。也求祢賜給中央、地方各級政府的領導者,充滿智慧與仁愛。禱告奉主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