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與上主立約

參考經文: 耶利米書卅一章31~34節

我要與以色列人民訂立的新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法律放在他們裡面,刻在他們的心版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書卅一章33節)

人渴望幸福,想藉由達成夢想得到幸福,不管是追求錢、名聲、權力、追求想要的東西或是理想,都是為了這個目的。不過有一項值得探索的,就是你現在所追求的是永恆,還是暫時的事物呢?

世上的幸福都是短暫的,只有透過與耶穌建立關係才有真正的幸福。唯有信靠耶穌才能獲得永恆的生命,才能得到平安喜樂、凡事興盛,蒙福杯滿溢、恩典永流,並且得著真正的滿足;因為只有耶穌完全的愛,天父無條件的恩典能滿足一個空虛、飢渴的心靈。

沒有錯!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與神同在才能與神同行。先知耶利米領受上主的話說:「我要與以色列人民訂立的新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法律放在他們裡面,刻在他們的心版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有主萬事足,讓我們願意共同在上帝面前立約,不是單方面、不是雙方面,而是三方面的約,是我與神,我與人,我與自己的約;如此,神就要與我們同在,我們成為神的百姓,祂要作我們的上帝,直到千代,直到永永遠遠。

中世紀有一個神學家說過一段話:「神的兒子成為人的兒子,使人的兒子成為神的兒子。」多麼美的一段話啊!因為耶穌基督無限的愛,讓我們能與上主立約成為神的兒女,所以活在這個世上,就必當將生命交給我們的主,所做一切都能夠榮耀上帝,這是要用生命去遵守與實踐的約,親愛的兄姊,你/妳願意與神立這樣的約嗎?


默想:
與上帝的約是尊主為大的約,我是否願意這樣行?

祈禱:
阿爸父神,求祢使我明白祢話語的奧秘,知道與祢立約的可貴,使我一生一世都能夠遵行此約,孩子謙卑祈求禱告,奉主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