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30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一個模子的父子

參考經文: 馬太福音五章13~16節

同樣,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來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親。(馬太福音五章16節)

教會裡有一對父子,長得非常相像,簡直是一個模子造出來的。只要看到他們,無須過問便知是父子。這對父子並非臉蛋相像而已,連說話的聲音、語調、表情、體態,甚至一些生活習慣,都如複製一般。因為父子極相像,只要看到兒子喜樂的表情,就不難想像父親喜樂的樣子是如何!這真是上帝特別的安排和創造。其實,上帝也要我們如此地學像祂!

教會和基督徒是國家、社會的良心,雖然良心的呼喊不易被人接受,但若缺少良心的言語,國家、社會甚至整個世界都將快速腐化、敗壞。今天的經文,是耶穌山上寶訓的一部分,是基督徒生命倫理的最高準則。耶穌以光和鹽,來比喻基督徒在社會的價值和責任。在這價值和責任背後,就是要活出基督徒信仰生命的目的,即歸榮耀給天父。(16節)

歸榮耀給天父,是基督徒生命的核心價值,也是天父要我們藉著愛人去表達榮耀天父的天職。因此,有學者認為,作光作鹽的教導,就是作人的訓令。換句話說,沒有功能的光和鹽,就如一個人缺乏屬靈生命和能力,猶如「死屍」一樣,無法表現出好行為,更遑論帶給社區、國家祝福和盼望。如此的屬靈光景,當然無法榮耀上主。

我們的救主耶穌,要跟隨祂的人,學像祂。我們當盡其所能,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成為基督喜悅的門徒。德蕾莎修女曾如此見證:「透過上帝的眼光看窮弱的病人,就看見上帝的形像,人的價值,上帝的愛自然流露出來,所有的善行都不是我作的,乃是上帝藉著我作的。」筆者相信,德蕾莎修女與上帝是「一個模子的父女」!


默想:
教會應如何造福社區?我應讓人看見什麼 「好行為」?

祈禱:
配得榮耀的上主,求祢讓我擁有光和祢的價值,使我的周遭同受祝福,讓祢的名得榮耀。禱告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