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穿上基督

參考經文: 加拉太書三章23~29 節

你們受洗跟基督合而為一,正像穿上基督,有他的生命。(加拉太書三章27 節)

去年(2009年),高雄世運開幕典禮中,有一個「電音三太子」的節目,一群人穿著三太子的裝扮在會場表演,加上電音和LED的燈光效果,在當時造成大轟動。事實上,在台灣民間宗教中,這是很平常的活動。記得小時候,只要家裡附近有舉辦廟會,常常會看到很高大的神明在遊街;印象中,我只要看到七爺、八爺等,就會感到很害怕,而躲起來不敢看。或許是出身基督教家庭的關係,所以我對這類的遊街感覺有點懼怕。不過,對民間宗教信仰的人來說,當他們把神明的裝扮穿上時,他們就代表著神明在遊行,希望帶給人們祝福或驅邪避兇。雖然這只是一個儀式活動,穿著神明裝當然不可能因此就具備神明的神力;但在他們來看,這就是一種神力的代表。

今天的經文中,保羅勉勵信徒要「穿上基督」;難道,這跟穿上三太子裝一樣嗎?當然不是!對基督徒而言,我們不必打扮成耶穌的樣子,來代表耶穌行在人世間。保羅所說的「穿上」(和合本譯為「披戴」),是屬靈化的意義,就像當我們穿上「公義」時,我們即具備「公義」的本性和行為。因此,當我們進入信仰、受洗歸主後,應該要具備耶穌的樣式;而具備耶穌的樣式,便是穿上基督。當我們穿上基督時,也就是學習耶穌的思想、行為,讓主耶穌成為我們的典範,藉此讓人看出我們就是耶穌的學生。


默想:
我是否有穿上基督,是否有學像耶穌?或者信主多年後,仍是以自己的想法為標準?

祈禱:
親愛的天父,求祢讓我學習主耶穌的樣式,在行為處事上更像主,也讓人知道我是主的學生。奉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