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不是談論,而是見證

參考經文: 使徒行傳十一章1~18節

他們聽見了這話,就不再批評,都頌讚上帝說:「上帝把因悔改而得生命的機會也賜給外邦人了!」(使徒行傳十一章18節)

身為台灣人的我們,對司法的公正,一定產生極大的懷疑,甚至不信任。近年來,司法往往不是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反而是替既得利益者維護利益的機制。許多律師事務所為了招攬財大勢大的客戶,對企業和政黨的訴訟案件非常地感興趣;然而,對於一介草民的案件則興致缺缺。我們也發現,司法目前所謂的「真相」,多半來自媒體口頭的證據和邏輯的論證,大多數並非事實。因此,在台灣的訴訟案件,誰的財力大、背景好,就可在法庭上打贏官司;相對地,弱勢的人民往往只能含冤至死。台灣司法幾乎已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

基督教信仰的證據乃是基於事實。任何人想藉由口頭的證據和邏輯的論證而進入上帝的國度,那是不可能的。基督教信仰的證據,在於三位一體上帝的作為,和祂子民的見證。上帝完全改變了一個外邦人,讓他歸正,並賞賜聖靈的恩賜。因此,基督徒的責任不是去談論對上帝的信仰,而是去作見證。當基督徒的言行不一時,這個信仰就會受到嚴重羞辱。

彼得為了外邦人接受上帝的道,受到那些主張外邦人也必須受割禮的人批評。彼得的辯護,之所以成為令人折服的故事,不是因為論證,而是事實;不是因為談論,而是見證。彼得見證上帝的靈的的確確降臨在外邦人身上,使外邦人全家歸主。而這工作並非人所能阻擋的,因為這是上帝的恩賜。


默想:
我可以阻擋上帝的工作嗎?我是否阻擋聖靈在其他人身上動工?

祈禱:
親愛的主上帝,祢的靈何其美,祢的靈何其善。我深願沐浴在祢的恩寵裡。我們不求事實的論證,我們只管作見證,因為祢本為善。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