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假公濟私

參考經文: 列王紀上廿一章1~29節

以利亞回答:「不錯。我找到你了。你存心做上主看為邪惡的事。」(列王紀上廿一章20節b)

「假公濟私」顧名思義,即假借公權力,奪取個人的私利。亞哈王正是假公濟私的實例。當亞哈任以色列王之際,一心一意做上主看為邪惡的事。他除了隨從亞摩利人的祭司拜偶像,還不時用公權力圖謀百姓的田產,讓百姓生活陷入困境,也讓他最終遭到上主責備和唾棄。如箴言廿九章所言:「暴君當權,人民悲嘆。……貪污腐敗,國必敗亡。」

多數人認為,「假公濟私」不過是一種自我保護,並不是一種侵佔公物的偷竊行為,更遑論是違背上帝誡命的第八條。假公濟私者甚至認為,所得利益是自己的貢獻所應得的酬勞!據調查,超過30%的人在住旅館期間曾偷竊;50%~90%的員工下班時會從公司帶不該帶的東西回家。這種習慣造成的損失,遠超過被顧客偷竊之物,或有組織的作案數字。

亞哈王假借一國之君的權力,透過顯貴、長老的偽證,來奪取私利。一般人認為這樣做不算什麼,是見怪不怪的事。然而,在上帝眼裡,這是祂看為邪惡的事。因為上帝是聖潔的,非法佔有他人財物,是不可行的偷竊行為,違反了第八條誡命。

雖然台灣的民主舉世聞名,言論自由更是一日千里;但政治人物假公濟私的風氣,卻也氾濫不已。舉例來說,從台北市府的「特支費」,到總統府的「國務機要費」,甚至台灣一切大型公共工程弊案,都可說是假公濟私氾濫的最佳寫照。我們真的需要主的憐憫,使為政者擁有渴慕上帝公義和聖潔的靈,讓假公濟私的不義遠離。因為事實告訴我們,假公濟私是偷竊的行為,是上帝看為邪惡的事,絕不可能與上帝維持良好的關係。


默想:
我曾有假公濟私的行為嗎?我對假公濟私有什麼樣的看法?

祈禱:
聖潔的天父上帝,求祢賜給我正直的靈,渴慕祢聖潔的心。無論何時何地,都能與祢維持良好無瑕的關係。禱告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