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30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趁有光時行走

參考經文: 約翰福音十二章20~36節

耶穌說:「光在你們中間為時不多了,你們該趁著還有光的時候繼續行走,免得黑暗追上你們,因為在黑暗中行走的人不知道他往哪裡去。」(約翰福音十二章35節)

耶穌對生命有著與人不同的看法:「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這是基督的逆理之一,我們很難明白如何在失喪生命的同時卻又得到生命?無法理解這樣的逆理,正如我們無法理解跟著光走到後來,面對的卻是黑暗。

耶穌對學生說,祂將被舉起,又說:「光在你們中間為時不多了,你們該趁著還有光的時候繼續行走,免得黑暗追上你們,因為在黑暗中行走的人不知道他往哪裡去。」耶穌在受難以前,不論是以明示或暗示,都在告訴學生自己將要面對死亡,要他們把握住最後相處的時刻,選擇那真正可以得到生命的一方,同時也挑戰人原本對生存的價值看法。

有誰不會在有光的時候行走呢?表面上看來,在光中行走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然而,這光其實不同於我們一般所認知的光。耶穌所說的光代表祂本身,若學生不能明白祂就是光,那麼即便他們跟在耶穌身邊,也等同於行在黑暗中。因此,當趁有光的時候行走,所代表的正是認識耶穌這生命之光,明白耶穌所說的生命,即便落入黑暗,也能確知光的存在而不至於迷失方向,落入恐慌之中。

跟隨耶穌就是即便是在如同喪失生命的黑暗中,卻能得著永生的光的照耀而得到新的生命。趁著有光的時候行走,就是我們對耶穌認識的展現,不是用我們理性的思考去分析選擇,而是以我們全人的生命去跟隨,直到我們走過死亡的黑暗,重新迎接新的生命來臨。


默想:
如何讓耶穌的光進入我的內心,使我經驗走過死亡的新生命?

祈禱:
主上帝,祢是生命之光,這光曾經進入黑暗之中,又從黑暗中出來。請祢用這戰勝黑暗的光照亮我的生命,當我面對抉擇的時刻,使我能走往永生的道路。奉主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