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不在烈怒中審判

參考經文: 何西阿書十一章8~9節

我不在烈怒下懲罰你們;我不再消滅以色列。因為我是上帝,不是世人。我是住在你們當中的聖者;我不在烈怒下審判你們。(何西阿書十一章9節)

社會新聞中不斷有虐童事件被報導,令人看得心驚膽跳,也不解這麼殘忍的事怎麼會發生。若我們平心靜氣想想,自己或許也曾因一時氣憤與衝動而做出傷害人的行為。我曾看過有人因生氣拿掃帚打小孩,打到掃帚斷掉,連打人的手也腫了,可想而知傷害有多大。人的怒氣有時連自己都無法控制,後果更無法想像。因此有人說,在生氣時請從1數到 10,或許你的怒氣就會減半,也能消除不必要的傷害。

同樣的,上帝有著無比的慈愛與憐憫,祂藉由何西阿對以色列人說:「我不在烈怒中懲罰你們。」我們可以知道這是何等大的恩典,因為我們無法想像上帝在烈怒中的行為。若是以人類的行為去類比,我想在上帝的烈怒中,這世界應該早就不存在了。然而,上帝卻是擁有控制能力的上帝,祂能使自己不在烈怒中審判;祂寬待以色列,不消滅他們,祂也寬待我們,即便我們惹祂生氣,祂也不在烈怒中審判我們。

上帝的愛彰顯在祂高度的自制力上,即便是審判的懲罰,祂也絕不在烈怒中進行。若我們深刻體驗到這不在烈怒中的恩典,再回過頭想想我們自己,容易被激怒,容易因怒氣而傷害他人,咒詛他人;我們需要找尋平心靜氣的可能,使那不在烈怒中審判的恩典,能夠在我們的身上彰顯,使我們也能不在烈怒之中做出任何的決定。我們應當將耶穌所說:「不可含怒到日落」當目標,使我們的身心靈都得到寬恕。


默想:
發怒生氣時我的第一個行為是什麼?我能否轉換我的怒氣,使我不在怒氣中做出任何具傷害的事?

祈禱:
當我心憤怒時,求上主賜下安靜的靈幫助我,使我脫離烈怒,使我不在烈怒中行事,因我知祢有能力掌控憤怒,願我的怒氣被祢消滅,如同祢不在烈怒中審判我們一樣。奉主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