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不只友善,還要深愛

參考經文: 路加福音七章36~50節

我告訴你,她所表示深厚的愛證明了她許許多多的罪都已經蒙赦免。那少得赦免的,所表示的愛也少。」(路加福音七章47節)

儘管多數的法利賽人對耶穌不友善,但仍有一些對耶穌是友善的,如路加福音中的西門。他邀請耶穌吃飯,表示他認為耶穌堪為法利賽人的同伴,即承認耶穌是重視和遵守上帝律法的人。不過,西門雖尊敬耶穌,對耶穌的認識卻仍不足;他先是認為耶穌可能是先知,後來又稱耶穌為老師。於是耶穌藉一位罪婦以香油膏為祂膏抹這件事,來點醒西門:祂不僅是傳達上帝旨意的先知,和教導上帝道理的老師,更是能赦免人罪的主。

這事提醒我們,我們相信耶穌,不應僅把耶穌當成先知或老師,只想從耶穌那裡得到人生道理、倫理教訓,或有關上帝的知識。我們相信耶穌,是相信祂能赦免我們的罪,讓我們能和上帝建立關係。

如果只把耶穌當成一個教導人生道理、倫理教訓、或有關上帝知識的人,我們只會對耶穌的教訓感到興趣。我們或許洗耳恭聽,或對耶穌友善;但當我們面對耶穌時,並不會想到自己有罪當赦,不會想到祂為了赦免我們的罪,付上多大代價。

如果我們在面對耶穌時,能意識祂是赦罪的主,我們的罪在祂面前一覽無遺,卻蒙祂完全赦罪;相信,我們必打從心底感謝耶穌、深深地愛耶穌。我們對耶穌所展現的深層之愛,就會和這位罪婦雷同,會以眼淚洗耶穌的腳,以頭髮擦乾、不斷親吻,並用香油膏抹耶穌的腳。


默想:
耶穌赦免了人的罪,我當如何以愛祂來表示感激?

祈禱:
主耶穌,謝謝祢赦免了我們的罪。如果我在今天有做了使祢不喜悅的事情,或有當行的善沒有去行,或有什麼我沒有察覺的罪,願祢也赦免我。我也願意更加努力,以全心、全意、全情、全力來愛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