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指引迷津

參考經文: 詩篇一一九篇97~112節

你的話是導引我的燈,是我人生路上的光。(詩篇一一九篇105節)

詩篇一一九篇105節,是我經常選來寫在送給弟兄姊妹的新聖經上之題詞。聖經,作為上帝的話語,是導引我們的燈,人生路上的亮光。它幫助我們看清前面的道路究竟是什麼樣,也導引我們走在合適的路徑不至於迷途。

只是我們不可誤認為,聖經好似卜卦專用書,而以求神問卜的心態,隨意翻閱聖經的文字,作為解釋生命當下的種種現況,或是前途抉擇的依據。聖經當中的記載,在信仰上被視為上帝的話語,也是書寫者的信仰告白。因此,聖經的內容,需要經過詮釋。書寫者在聖靈感召下的信仰告白,透過文字的傳遞,間接觸動閱讀者的心靈深處,進而開啟自己心靈探索之旅的旅程。詮釋,不只是打開書寫者隱藏在文字裡的信息,也同時打開閱讀者追尋上帝真理的眼光。

如果沒有福音書作者的書寫,我們可能就沒有機會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如果沒有使徒保羅提筆,用文字寫下給眾教會的書信,我們將無法超越時光的限制,見證初代教會的歷史。聖經,做為全世界被翻譯成最多種語言的書,其最終的目的,就是透過自己的語言,讓人看得懂,並與上帝的話語進行直接的對話。也因為有馬丁路德、約翰加爾文等宗教革新者,在嚴峻困難環境下的努力,得以讓我們今日享有與上帝的話語直接面對的可能。

聖經,是一本書,但絕對不只是一本書。


默想:
我是否常常讀經,讓上帝的話語來光照我的生活所行?我是否認真思索上帝的話語,並以行動做為檢驗真理的憑據?

祈禱:
創造文字的上帝,謝謝祢給我們聖經做為導引人生的燈光,讓我們不至於迷思在混沌黑暗中。奉主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