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罪蒙赦免

參考經文: 路加福音一章68~79節

要告訴他的子民:由於他們的罪蒙赦免,他們將獲得拯救。(路加福音一章77節)

還有什麼,會比一個因犯罪受了監禁,當被宣告罪蒙赦免,從此恢復自由之身,令人更高興?這就像一位欠下巨額卡債的卡奴,某日接到信用卡公司的通知,告知其債務已經清除,從此不需要再為自己的債務煩惱。當一個人承受令人絕望的壓力時,突然得著自由和釋放,心中的喜悅可想而知。

上帝的使者,帶來超乎想像的宣告:「他們的罪蒙赦免,他們將獲得拯救。」(一章71節)長久以來,不少人以為,上帝的審判是個要和我們做一次生命的大清算,為此我們曾經擔憂害怕,自己無法在上帝審判的面前,有任何獲得減刑的機會。然而上帝使者的宣告,卻大出人意料之外:我們不是獲得減刑,而是大赦!

因為罪蒙赦免,我們的心靈開始清楚看見上帝的面孔。這是個我們以前沒有遇見過的新面孔!上帝的線條柔和,充滿慈悲憐憫。祂就像光,照射在黑暗中,引導著找不到方向的我們,重新走上和平的道路(一章79 節)。


默想:
我們是否曾經感受過,因為上帝的救恩,讓我們有「如釋重負」感覺?

祈禱:
慈悲柔和的上帝,感謝祢無條件釋放每個背負重擔的靈魂。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