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檢驗標準

參考經文: 箴言廿一章1~12節

人以為自己所做的都對,上主卻審察他的動機。(箴言廿一章2節)

1983年,發生了李長榮化工廠因排放廢氣而受罰的事件。這也是台灣史上第一次靠著人民的力量,主動向企業抗爭成功的環境保護運動。當時,化工廠長期排放廢氣導致周遭環境嚴重污染,附近居民每30人即有一人罹患癌症。排放廢氣的工廠明知污染環境,卻並不因此改善;一直到民間團體以強烈的行動抗爭,並函請相關政府單位予以停工處分,才制止了工廠的惡形惡狀。

雖然早在26年前,台灣人民即有如此強烈環保意識,促使公權力制裁污染環境者;不過,環境污染的問題,至今仍然存在。對此,筆者以為,除了法令與執行上的問題以外,還有一個根本的問題──「良心」。其實,造成許多污染的情形,工廠內部的主管與員工應該比誰都清楚;但是,到底是什麼支持他們昧著良心繼續作惡?答案可能是「檢驗標準的不同」!

許多人在檢驗自己的行為對錯時,常以「自己的利益」為檢驗標準。在這樣的情形下,只要有利可圖,就可以心安理得。然而,像環境污染之類的例子,如此「自私」的檢驗標準,往往使周遭的人與環境受到損害。對此,聖經提醒我們,「上帝檢驗的是人的動機」,不是人自己訂定的「自義」標準。換言之,「我的良心安不安」,不是人可以自己隨意判斷,而是要從上帝所愛的「公眾」利益去查驗。


默想:
我是不是有一套「以自我為中心」的標準,所以才過得心安理得?那套標準在上帝的審查中,是否可能不合格?

祈禱:
公義正直的上帝,求祢透過聖經讓我明白正直的標準,也讓我以此標準走公義的道路。奉主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