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4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律法與恩典

參考經文: 羅馬書六章15~23節

因為罪的代價是死亡;但是上帝所賜白白的恩典是讓我們在主基督耶穌的生命裏得到永恆的生命。(羅馬書六章23節)

因交通違規而導致的車禍,大概是新聞媒體最常報導的消息之一。有時看見這樣的報導,心想「如果沒有機車、汽車等交通工具,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樣的災禍?」

「沒有車,當然沒有車禍」,這是必然卻沒有意義的答案;正好像「沒有速限,當然沒有超速」或「沒有法律,當然沒有人犯法」一樣。車子,是為了帶來便利而被發明與製造;同樣的,交通規則與其他的法律,是為了使人的生活有秩序而制定。那麼,為什麼會有違規而造成的災禍或犯罪?主要是因為「不順從的心態」所產生「不順從的行動」。

之所以「不順從」,理由至少有二:一是不知道「律法」;二是不知道「律法的益處」。前者,或許會在違規時而不自知;因此,告知律法的同時,或許會給予「不知者無罪」的恩典。至於後者,雖然已經知道律法,卻因為不知道其益處是可以保住生命,以致仍然忽視而釀成災禍;因此,告知律法的益處的同時,若是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那將是最大的恩典。

舊約時代,律法規範出「罪的界線」,讓人看得見「界線」,而以自己的努力避免落入罪中;耶穌到來,則讓陷落在罪中的人,因著「替贖」而得到赦免的恩典。體驗過兩大恩典的保羅,豈不是正在說:「得到最大恩典,明白律法的益處又悔改的人,豈會再做罪的奴僕?」


默想:
耶穌的替贖讓我從罪中得救,我當珍惜這樣的恩典,以律法規範自己;但是,我是否在得救後,又往罪走去?

祈禱:
賜下律法與恩典的上帝,願祢常常提醒我,在罪的誘惑面前選擇順從祢的義。奉主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