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8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重返救恩之樂

參考經文: 詩篇五十一篇1~12節

讓我重新體會你救恩的喜樂,使我的靈甘心樂意順服你。(詩篇五十一篇 12節)

人人都曾犯錯,以色列偉大的君王大衛也一樣。更嚴重的是,他犯了十誡裡的姦淫、殺人和搶人妻子。這是多麼嚴重的罪啊!但是,當先知拿單來指責他時,大衛承認自己的罪,他知道自己得罪上帝了!於是他寫了這首詩,道盡自己悔罪的心,和體會上主的慈愛。在詩中,我們看見大衛真心悔改,也在罪過中重新站立起來。更重要的是,他沒有活在罪中,也不再受罪的綑綁和控告;他求上帝讓自己再次體會祂救恩的喜樂。

就是這樣的信心,讓大衛重新活過來。有多少人犯罪後,不知道要認罪,仍活在罪中;另外,有些人則是犯罪後,雖然認罪了,卻一直活在罪的控告中,因為他對上帝的慈愛信心不足,罪一直折磨他,讓他痛苦。

有一位女子結婚後,和其他男人發生外遇;事後,她感到很痛苦,最後向老公和教會牧師說明一切,誠心悔過。原以為沒事,沒想到這女子後來仍悶悶不樂,甚至有了憂鬱的現象。最後在牧師的協談下才知道,原來她內心深處一直有個聲音告訴她,「妳是骯髒的,妳是不乾淨的,上帝不會再愛妳的」。就是這些控告的聲音,讓她繼續活在罪中,無法重新得到上帝救恩的喜樂。

犯錯不僅要認錯,還要重新認識上帝的慈愛與救恩。相信上帝的愛超越一切,只要我們真誠悔罪,上帝是慈愛的,祂必愛我們與接納我們。


默想:
我如果犯罪,會認罪嗎?在認罪後,是否可以再面對上帝並體會上帝的愛?

祈禱:
親愛的上帝,感謝祢豐盛的慈愛,雖然我們犯罪,祢卻願意赦免我們。求祢讓我對祢的信心勝過罪的控告,讓我再次體會祢救恩的喜樂。奉主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