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安居樂業的秘訣

參考經文: 利未記廿五章18~22節

你們要遵守上主的法律和誡命,好使你們在這地安居樂業。(利未記廿五章18節)

近年來,氣候變遷的問題已嚴重威脅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早在 1979年,美國國家科學院已指出溫室效應將造成氣候變遷,並警告:若採取觀望政策,到時恐怕為時已晚。1988年在聯合國支持下成立了「政府間氣候變遷問題小組」(IPCC);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則在1997年第44 屆總會通常年會通過每年6月第一主日為「環境主日」,呼籲各教會牧長、信徒共同學習成為「盡忠的好管家」,善盡生態關懷的使命與責任。

事實上,聖經早已提醒人類應與大地和平共處,藉安息年使土地休養生息,永續經營。當以色列民出埃及時,上主透過摩西告訴百姓,將來進入迦南地每耕種6年後,必須休耕1年,讓人與土地安息。而在7個安息年後的第50年為禧年,所有賣了的產業要歸還給原主或其後代;被賣為奴的要得釋放返家。對此,可能有人會說:「第7年休耕,沒有收成,要吃什麼?」但上主會賜福,使土地出產足夠食用的糧食。以色列民卻未遵行,上主就曾任憑他們被擄到巴比倫70年,使地享受安息。

自1948年以色列重新建國後,於1951年開始重守第一個安息年,隨後每隔7年即為安息年。當我們一面耗費心思追求更好的生活,一方面卻無法減少對環境造成衝擊時,回歸聖經安息年的精神,才是根本的出路。原來,能在地上安居樂業的秘訣,就是遵守上主的律法和誡命!


默想: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所造成的影響,我個人如何在信仰團體中建立節能減碳的生活?

祈禱:
親愛的上主,求祢赦免人類的自恃聰明,不願遵守祢的法律、誡命,而將自食惡果,承受來自大自然環境的反撲。懇求祢讓我們還有悔改的機會,能重新看待並遵守祢的律例誡命,得享真正安居樂業的生活。奉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