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上帝兒女的權利與義務

參考經文: 羅馬書八章12~17節

既然是上帝的兒女,我們就享有上帝為他的子民所預備的福澤,也要跟基督同享上帝所為他保留的;因為,只要我們分擔基督的苦難,我們也要分享他的榮耀。(羅馬書八章17節)

鄰居的孩子玩著玩著……,竟吵起架來了。一個家長出來,看見自己的孩子被推倒在地受了傷,心疼之餘忍不住打了對方孩子一個巴掌;偏偏這一巴掌打下去時,被對方家長看見了,就脫口而出:「憑什麼打我的小孩?他做錯我不會自己修理嗎?管好你自己的孩子就好!」打人的家長自知理虧,只好無奈地抱起自己的孩子回家敷藥……。

「誰人家的孩子誰人管」似乎早就成了一種定律,只有他們的父母親有責任和義務管教自己的子女;也只有他們的兒女有權利和義務繼承自己父母親的產業與美德。「權利與義務」是根據彼此相屬的關係而來;那麼,當人們憑著耶穌基督的恩典而成為上帝兒女時,是否意識到自己因著這層關係與身分而享有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呢?

羅馬書八章12~17節這段經文提醒我們:當你擁有上帝兒女的身分之後,就不能再隨著自己肉體的本性支配,而是要讓聖靈來掌管你的生命,只有讓聖靈引導的才是上帝的兒女。當我們真正擁有上帝兒女的名分時,我們就享有上帝為祂自己兒女所預備的一切福分,甚至與耶穌基督同享上帝所給予一切的能力與權柄。當然,這是因為我們也確實願意和耶穌基督一同受苦、願意和耶穌基督一同得榮耀,這正是我們作上帝兒女的權利與義務。你領受到了嗎?


默想:
在每天的生活中,我要怎樣「和耶穌基督一同受苦、一同得榮耀」?

祈禱:
親愛的聖靈!謝謝祢引導我成為上帝的兒女,使我因著這名分得以承接一切來自父上帝的恩寵。求祢也引導我願意獻上自己,分擔上帝家中的一切事務,成就天父的旨意、滿足父的心意。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