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始終在一起同工

參考經文: 使徒行傳一章15~17節、21~26節

必須有另外一個人加入我們的行列,一起作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這個人必須是當主耶穌在我們當中出入時……始終跟我們在一起的人。(使徒行傳一章21節)

「當我們同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當我們同在一起,其快樂無比……」常在聚會的場合聽到與會者歡唱這首兒童歌曲,在歌聲中彼此陌生的尷尬被化解開來。音樂可以化解人與人之間的隔閡,而相同的生活經驗,可以將不同恩賜的能力,串連出一股服事的動力。

在初代教會,十二使徒是一個見證耶穌復活的團隊,他們都是跟著耶穌四處傳道,生活在一起的人;後來因猶大捨棄這職分,而使這個團隊需再選出另一位來取代。彼得在遴選的條件中,清楚說明這個人必須是:「當主耶穌在我們當中出入時──從約翰施洗開始到耶穌被接升天為止那一段期間──始終跟我們在一起的人。」這個條件表示,要成為服事團隊的一分子,就要能呈現與耶穌基督復活相遇的真實經驗,並且是一直都與使徒們在一起的人。有著共同的經歷與體驗,是一個團隊能夠成功的關鍵之一。

教會的服事是一種生命見證,我們的服事乃在於宣揚被耶穌復活的大能所翻轉更新的生命。當我們自己被耶穌感動,再次經歷自己靈裡的復活時,我們就能接納差異的同在、同住於基督裡;當我們同心時,服事才會有果效。

要服事之前,先安靜在主前,先經驗到祂復活的大能,是如何在你心中掌權,自己又是如何與主耶穌對話。沒有經驗,就無法傳講;沒有復活,就無法更新。


默想:
我自己經驗過主耶穌復活的大能嗎?我的生命翻轉更新過嗎?

祈禱:
復活的主,當我們因世俗之事忙碌到盲目時,求祢復活的大能進到我的生命中,讓我的生命綻放開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