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這是你自願的嗎?

參考經文: 約翰福音十章11~18節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願意為羊捨命。(約翰福音十章11節)

一位暢銷書作家,在40多歲時才喜獲一女娃兒,自然疼愛外加寵愛。他形容自己與女兒的關係,就如魯迅說的:「冷眉橫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也就是說,就算為女兒做牛做馬,他也甘之如飴永不悔;父親甘願為女兒犧牲,因為女兒是出自於他。

主耶穌因著愛而自願犧牲捨命。「捨命」的原文,意思乃是說當危險逼近時,有一種把生命孤注一擲,或甘冒性命危險的犧牲精神。而主耶穌來到世上,便是用盡各種方式展現祂豐沛的愛,來吸引我們歸向祂,甚至在我們未認識祂之前,祂就為我們先捨命了。

只不過,仍在世間遊樂的我們,有時被眼目所見之事物所吸引,跌進罪的黑暗深淵裡,無力跳脫;有時受絢麗虛華的表相所迷惑,走入信仰迷霧裡,受困苦惱。直到主耶穌捨命的愛介入我們的生命,把我們從罪惡中挽回。祂用被釘十字架受死的行動,主動供應豐盛的生命給我們,好讓我們看見祂的完全且榮耀的生命。

當我們受託要去關懷(care)周遭的人事物時,我們要檢視自己採取行動的心態,是為符合外在期待或職責所在而虛應一番,還是真心付出愛的關懷行動。


默想:
我關心人的行動,是出於自願去做,還著迫於職責而做?

祈禱:
慈愛的主耶穌,謝謝祢在我們矯情虛應別人時,祢仍用百般的忍耐及憐憫的愛來挽回及看顧我們,謝謝祢為我們捨命的無比大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