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作耶穌的見證人

參考經文: 路加福音廿四章36節b~48節

你們要奉他的名,把悔改和赦罪的信息傳開,從耶路撒冷遍及萬國。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路加福音廿四章47~48節)

2008年台灣最熱門的電影應算是《海角七號》!看過之後真的如導演所說:「讓你滿滿的」!笑聲滿滿的、音樂滿滿的、感動滿滿的。那天許多人和我一樣,在電影結束後,坐在位置上捨不得起來,直到看完最後的演員表字幕,聽完最後的音樂。那種感動是從沒有過的!

2008年10月12日,某電視台專訪《海角七號》的導演魏德聖。當天魏德聖導演仍是穿著簡單的T恤,看來他並沒有為了上節目而刻意打扮,他總是展現最真實的一面。當時主持人以奇怪的眼神問魏德聖導演:「你現在覺得公平一點了嗎?」意指他之前是個默默無聞、沒有票房肯定的小導演,如今《海角七號》票房破了幾億元,不只有了名氣,又有資金做更大的計畫……。魏德聖只是平靜地說:「我是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是一個信上帝的人。我一直相信,這次失敗,上帝必定會再給更大的。即使又失敗,沒有關係,我相信上帝會預備更大的。就算再失敗,沒有關係,我相信上帝會給更大的。真的!祂現在就給了!」

耶穌復活後幾次向門徒顯現,在路加福音的紀錄裡,耶穌不只把復活的身體給門徒們看,又講解基督必要從死裡復活。最後,他吩咐門徒:「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路加福音廿四章48節)耶穌希望門徒把他們所經歷真實的救恩向世界宣揚。今天,如果神讓您經歷祂的救恩,也把見證的機會放在您的面前,就當放膽「作耶穌的見證人」!


默想:
作耶穌的見證人,是為福音的緣故,也為上帝的榮耀;若有人標榜自己的屬靈經驗,就錯失了見證人的本質。

祈禱:
主啊,當我聽見我的弟兄姊妹為祢作見證,我的心是如此感動。我也願意回應祢的吩咐,將祢顯明在我生命中的救恩信息傳開,「作耶穌的見證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