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0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為主作見證

參考經文: 約翰福音一章1~14節

他來為那光作證,為要使大家聽見他的信息而信。他本身不是那光,而是要為光作證。(約翰福音一章7~8節)

榮獲台北第十屆電影節劇情長片類百萬首獎的《海角七號》,導演魏德聖是出身台南永康長老教會的青年。《海角七號》不但獲獎,短短幾個月在台灣票房就破四億,引起媒體的廣大注意。這個可愛的弟兄,把長老教會純樸的模樣拍進去了,記者寫:「禮拜聖歌唱得零零落落,但是信上帝的力量還是一樣啦。這是影片中捕捉到的笑點,相信教會的弟兄一定很有同感。」

魏德聖在接受《台灣教會公報》採訪時表示:「人在豐富時很容易忘記上帝,只有在要命飢渴時才知道仰望上帝。背負巨資投注在《海角七號》的壓力,拍片期間天天都迫切禱告,甚至要求片場開拍不能有任何拜拜行為。」

每位基督徒的生活,都是無言的見證,基督徒就是泛基督教、所屬教派、教會的代言人。一位酗酒上報的基督徒藝人,使人聯想到他曾經在演唱會作見證的印象,令基督徒感到難過。一位信主以後潔身自愛、在男女關係上自制的藝人,因為媒體的報導,也正面影響了年輕人。

基督徒本身不是光,但既然領受了光,「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基督徒就應該為主作見證。

不是人人能成為名人、在眾人中高舉主名;但因為有許多小人物組成這繽紛的花花世界,讓我們以美好的真善美信仰品格,見證主的大愛。


默想:
我曾因為哪些人的信仰見證感動?他們說了什麼?有哪些人沒有說什麼,行為卻感動了我?我願在未信的親朋好友中坦然談信仰嗎?

祈禱:
創造萬物的上帝,我是有福氣的,成為祢的兒女,我願成為上帝國福音的見證人。我願謹慎心思意念、所行所說,願上帝的道在我裡面,讓眾人因我看見那美好的真光。奉主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