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0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亞伯蘭的智慧

參考經文: 出埃及記二十章1~17節

但愛我、遵守我命令的人,我要以慈愛待他們,甚至到千代子孫。(出埃及記二十章6節)

耶和華透過摩西向以色列民吩咐十誡,雖然是舊約時代所頒發,但直到今天,在我們的聖詩前面,仍將它和主禱文、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新的誡命並列。

時間在飛逝,但信仰的精神不會改變。上帝的律法千古通行,如:不可害死人、不可行姦淫、不可偷竊、不可做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它比一般的法律,更直探人的內心。上帝要求:「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不可濫用我的名;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貪」是指貪戀,是內心的狀態;「孝敬」父母則不僅止供養飯食,更有心裡尊敬順從的意思;「不可濫用我的名」也是內心敬畏的表現。

上帝的標準,不只看人的行為,也看人的內心。上帝希望我們敬拜祂的時候,是出自內心誠實的敬拜。上帝希望我們愛祂,以祂為唯一的神。

在台灣這個多神異教風行的地方,基督徒或許堅持敬拜獨一真神;但對於算命、紫微斗數、風水、習俗禁忌、改名……,可能有時疑惑,有時半信半疑,想以身試算。當我們不知不覺求問別的神明時,我們的內心就被污染了。

從外表到內心的堅定、堅持如一,是基督徒蒙福到千代的應許之源。


默想:
我曾經受算命、改名、紫微斗數、習俗禁忌、風水……所引誘嗎?我曾把自己交到這些異俗的手中嗎?

祈禱:
感謝上帝,我能成為祢的兒女,祢是全能、創造宇宙萬物的上主,無所不能、自有永有萬有,我不必再敬拜別的神了,讓我在祢的面前完全,不致得罪了祢,以純潔的心,尊主為大。奉主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