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8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去使人作主門徒

參考經文: 馬太福音廿八章16~20節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並且教導他們遵守我給你的誡命。(馬太福音廿八章19~20節)

「他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探險家。不同於其他的探險家,他探險不是為了征服未知之地,不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好勝心,不是為了顯明自己的偉大,探險只是為了一個職責,將上帝救贖的真理,帶給非洲人。」 150年前,李文斯頓(David Livingstone, 1813~1873)回應上帝的呼召,前往非洲大陸「去使人作主的門徒」,他在非洲所經之地,至今已成為福音的沃土,繼續完成上帝吩咐門徒的大使命,向人傳揚福音。

在耶穌託付門徒的大使命中,我們看見傳福音不僅是基督徒的任務,同時也是特權。這個呼召不只是歷代受上帝感召而委身於宣教者所留下的歷史紀錄,更是基督徒當下責無旁貸的使命。因為「去使人作門徒」這個大使命,是上帝永恆的目標,祂要基督徒將基督來到這世界、死在十字架、復活、並要再來的好消息,告訴全世界。

大使命中有三個命令,即「去、施洗及教導」。換言之,使人作主的門徒,不只是呼召人相信耶穌基督,同時要為人施洗使其歸入基督,歸屬於上帝的家──教會。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信徒是基督的肢體,透過信徒間的團契生活,一起學習遵守上帝的大誡命──盡心愛主及愛人如己,使人思想、意念、性情和行為都更像基督。

李文斯頓說:「真正的傳福音,是以真誠的生命,去接觸每一天遇到的人,去做每一天所該做的事。」這正是當前長老教會正在推動的一領一宣教運動之使命,期望透過屬天生命的影響力使人作主的門徒。


默想:
在教會生活中,我是否安於現狀,將使命侷限在既定空間?我對傳福音、使人作門徒這件事有沒有急迫感?

祈禱:
主啊,在傳福音的路上,我常有屬靈的惰性,自以為已經得著就自鳴得意。求祢挑旺我的心,能積極傳福音、開拓屬靈的境界。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