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在上帝面前謙卑

參考經文: 馬太福音廿三章1-12節

你們當中誰是最偉大的,誰就得作你們的僕人。(馬太福音廿三章11節)

在維也納有一間叫做「卡布吉納」教堂,在奧匈帝國哈布斯王朝時代,曾經是王朝家族的專用教堂。某年,一位英明的國王去世了,照例宮廷準備在該教堂舉行國王的告別禮拜。當隊伍浩浩蕩蕩來到教堂前,帶隊指揮官舉起權杖,用力地敲打教會大門。「誰在敲門?」管理教堂者在門內發問。指揮官大聲回答:「敲門的是這個國家有史以來,最偉大英明的國王與領導者,今日要在聖殿內舉行他的告別式,儘速開門!」只聽門內傳來漠然的回答:「對不起,我們不認識這個人。」指揮官以為是自己聽
錯了,竟有人不認識統治者的名字!於是再度敲門。「誰在敲門?」指揮官再次大聲回答:「敲門的是某某以仁慈和善心幫助弱小與貧窮者著稱的大慈善家,『請』開門讓我們舉行告別式。」在與眾官員商量後,指揮官稍稍收起驕傲。只聽門內傳來冷漠的聲音:「對不起,我們不認識這個人。」回頭再想過,指揮官第三次敲門。「敲門的是誰?」指揮官換成溫和謙卑的音調說:「敲門的是一位憂傷悔改,需要赦免的罪人。」此時教會大門打開,教堂管理者說:「啊!歡迎歡迎,請趕快進來吧!」

第一次聽到所謂「名譽長老」這個頭銜時,老實說,不解甚於認同。因為不明白「名譽」二字在此所要表達的是什麼?記得主日學時,老師告訴我,人在上帝的面前都是「罪人」、「不完全的人」或「不配得恩典的人」。年長之後,主日禮拜牧師的講道中,也不斷強調這個道裡:在上帝的面前,我們只能以悔改認罪的心,謙卑地祈求祂的原諒。若是如此,人在上帝面前有何「名譽」可言?


默想:
我是否會過於看重世上的頭銜與該頭銜帶來的好處,卻忘了最重要的是我們在上帝面前的身分:上帝所愛的子女?

祈禱:
至聖的上帝,讓我謙卑在祢的面前。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